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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C 发布进口食品指南

2017年4月1日,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GCC)制定的“进口食品控制指南”开始生效。该“指南”制定了GCC 进口食品安全及监管要求,所有GCC成员国(阿联酋、阿曼、巴林、卡塔尔、科威特和沙特阿拉伯6 国)强制实施。其主要内容包括进口食品监管措施、入境口岸检验措施、自动扣留和禁止进口办法、证书要求、鼓励出口国实施安全控制措施等。  

GCC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简称海湾合作委员会或海合会,是海湾地区最主要的政治、经济组织。GCC 成员国消费的大部分食品和活体动物都从国外进口,所有食品在进口时都严格接受检验,以确保符合GCC 相关技术法规的要求。

解读一:向GCC 国家出口食品有哪些控制程序?

报关:货物抵达入境口岸后,由进口商填写相关纸质或电子表格进行报关,并向主管部门提交所有要求的信息、文件和证书(对于电子证书,向电子证书办公室提供原产国授权机构出具的证书编号)。

口岸检验:主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确定检验类型,具体检验内容包括:确认货物中每种食品的信息是否完整以及检验货物和附带的卫生证书和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果不符合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进口商补充相关文件和证书,或扣留货物至文件和证书补充完整。

合格放行:卫生证书和文件符合要求,则对货物实施物理检验和感官检验。货物物理检验和感官检验合格后,主管部门可进行采样和实验室检测,经实验室检测合格,货物放行。

不合格处置:卫生证书和文件不符合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进口商补充相关文件和证书,或扣留货物至文件和证书补充完整。卫生证书和文件符合要求后,进行物理检验和感官检验。如果物理检验和感官检验不合格,货物将被扣留,主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扣留货物并采样进行实验室检测,或者拒绝货物进口,也可要求货物再出口/ 处置。经实验室检测合格,货物放行;若实验室检测不合格,则拒绝货物进口或要求货物再出口/ 处置。

解读二:“指南”有哪些监管和检验措施?

进口食品监管措施
根据传播食源性疾病方面潜在的风险,GCC 一般将进口食品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并将其作为确定不同等级风险食品检验类型和检验频率的主要依据。必要时,GCC 会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增加风险分级的级数,并根据科学研究成果对食品分类进行调整。此外,进口食品监管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也会考虑进口食品合规性历史以及其他风险因素,如进口商、制造商/ 生产商、品牌名称和原产国家/ 地区等。如果出口国主管部门对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认可,可对进口食品实施特殊进口检验程序。

进口口岸检验措施
按照“指南”要求,进口食品必须符合GCC 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如果GCC 现行技术法规没有相关规定,则可参照Codex、OIE 和IPPC 的相关标准、指南和建议。为保证进口食品的合规性,GCC将开展入境食品的系统化检查,包括:所有货物的文件证书审查、物理检验(包括产品核对)、必要时进行抽样和实验室检测。文件和证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报关单、准运证、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卫生证书(GCC 国家接受电子证书系统作为合法文件时,电子卫生证书可替代纸质卫生证书)、货物清单、肉类和家禽的清真屠宰证书/含有动物源成分食品的清真证书、标签声明的支持文件(营养成分声明,卫生声明和其他声明)、必要时在运输过程中的温度记录,以及紧急情况和发生事故时GCC 主管机构要求的任何其他文件。

解读三:如果进口食品不合格,将如何处理?
GCC“指南”强化了对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措施,具体包括扣留、临时放行、自动扣留、禁止进口4 种处理办法。

扣留

不符合GCC 要求的进口食品将被扣留。主要包括:缺少货物清单、食品卫生证书里描述的货物与实际货物不符、没有卫生证明或者没有电子卫生证书编号、缺少卫生证书原件和/或电子卫生证书原件、卫生证书的签发在生产日期之前、生产日期在清真屠宰证书日期之前、畜禽产品缺少清真屠宰证书和清真证书原件、屠宰或加工肉类的屠宰场或肉制品食品企业未经过GCC 认可、在海关检验之前,封条破损或改变、卫生证书造假等。

对于被扣留的货物,进口商可采取以下措施:从生产商/供应商或原产国和/或出口国主管机构获得更多信息,以支持产品的合格性;在官方监督下,在批准的实验室里对发现不合规的样品进行复检;对进口食品再次处理以满足GCC 技术法规要求;改变货物用途为“非人类消费”;转口货物;在主管机构的监督下销毁食品。

临时放行

对不符合GCC 要求但不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进口食品,可临时放行。具体包括:食品没有变质、在保质期内、不是当地或者全球范围内的违禁食品。临时放行必须有财务担保以及在完全放行前有不处置货物的书面承诺。

对于由于缺少相关文件(卫生证书或清真证书除外)被扣留的货物,如果有财务担保和书面保证,可临时放行15 天或主管机构规定合适的时间,直至所有的文件都齐全。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文件仍不齐全的话,根据国际贸易准则,进口商将被要求将货物退回至原产国或出口到其他国家。任何情况下主管机构都有权利对货物采取临时性预防措施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包括拒绝进口和/ 或货物的再出口。

自动扣留

对于发现多次不合规的食品、根据GCC 成员国主管机构的规定禁止出口到GCC 国家的食品、已被其他国家拒绝进口的食品以及从国际卫生部门警告的国家或者地区进口的食品,将会被海关自动扣留。

禁止进口

对于违禁食品,GCC 可直接禁止其进口,包括:没有原产国/出口国主管机构出具的食品安全证明;来源于国际卫生部门警告的国家/地区;其他国家因为食品安全相关原因禁止进口的食品,且有科学证据或足够的信息证明食品不适于人类食用;根据海湾标准化组织(GSO) 的技术法规,宗教禁止的食品(从食品适宜的角度);含有根据科学证据或GCC 和国际标准禁用的成分或添加剂的食品;根据科学证据或GCC 和国际标准禁用的野生动植物的食品;GCC 通报的由于卫生原因违禁的食品。

解读四:相关部门和企业应该如何应对?

加强对GCC 指南后续措施的跟踪
“指南”规定了进口食品监管的相关原则和要求,关于具体监管措施的实施,GCC 成员国正在制定该“指南”的“实施指南”,并开发基于情景的工具。“实施指南”将提供更多关于实施检验操作层面的指导,基于情景的工具有助于确保决策实施的一致性。建议加强对GCC 指南后续措施的跟踪和研究,及时掌握GCC 对进口食品监管的具体实施措施,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关注GCC 对进口食品的系列文件证书要求
“指南”对进口食品随附文件和证书做了严格规定。值得关注的是,进口食品随附文件除了报关单、卫生证书等常规要求外,还要求必要时需随附“运输过程中的温度记录”;“指南”规定了卫生证书和清真证书/ 清真屠宰证书的模板,并对模板中卫生声明的内容做了具体规定。建议关注GCC 对进口食品的系列文件证书要求,避免由于文件证书不合格导致出口受阻。

事实上,根据以往谱尼测试在出口食品检测方面的经验,各国海关扣留的出口食品中,有25%左右是由于营养成分或营养标签不符合出口国相关法规的要求而导致的。


多年来,谱尼测试集团凭借在领域的领先优势,积极探索、研究食品安全与营养成分检测技术,依据中国、中东、美国、欧盟等各国食品营养成分及标签要求为诸多全球知名食品企业提供营养成分检测、标签测试及设计服务,以专业的技术与优质的服务获得客户充分信赖,并得到了各国权威部门的充分认可。另外,在食品检测领域,谱尼测试具备食品复检机构及CATL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质,也是国家农业部认可的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及国家认监委认可的有机产品认证检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