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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果蔬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现状和改进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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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和蔬菜,是我们饮食的一大部分,部分农业大学的食品系,以前将食品根据原料分成:农产品(粮油)、园产品(水果、蔬菜含食用菌)、畜产品(在拓展一下应该是动物源性食品);而每一类原料,又有不同的加工方式,要是根据加工方式分,就更为复杂。
论坛汇集了各种企业的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人员,在GB/T22000发布之际,大家谈谈自己了解的果蔬产品的加工方式和产品类别,并谈谈该类别产品的安全控制情况,存在的问题,有何建议等等



本帖子兼做调查,从事果蔬加工的朋友是否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讨论:
企业性质:国有/民营/外资/合资等
生产经营产品:
销售区域:
规模:年产   吨
主要原料:
原料来源:?%自属基地,?%外购
食品安全控制情况:
源头控制情况:自属/外购
生产过程控制情况:
企业自身检测能力: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个人观点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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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讨论]果蔬产品中的危害与溯源

果蔬产品中的生物危害:致病菌、虫害
来源:
控制措施:



果蔬中的化学危害:激素、农药、重金属
来源:激素-生长需要,造假需要
   农药--控制虫害需要
   重金属--环境污染
   化肥--
   除草剂--
   部分果蔬自身含有或在一定条件下生成的有毒有害物质--
   添加剂的滥用--调理需要
   化学药品的非预期使用--卫生需要
   包装物料--包装需要
控制措施:


果蔬中的物理危害: 

改天有时间补充,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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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讨论]果蔬产品的主要种类

干制品:
冻干(FD)
风干 (AD) 
烤干(烘房或烤箱)
自然干制:葡萄干,柿饼,红枣,龙眼(桂圆),食用菌类,辣椒……

罐头:
马口铁罐
玻璃罐
软包装罐头

糖制品:
果脯蜜饯类
果酱
果糕果冻

果酒:
葡萄酒
其它果酒

果(蔬)汁饮料:
果(蔬)汁饮料
浓缩果(蔬)汁
混合果(蔬)汁

腌渍品:
泡菜
咸菜
酱菜
糖醋菜

速冻果蔬产品:


综合利用产品:
提取、提炼:如糖,色素,芳香油,有机酸,果胶等食品辅料和添加剂
废物利用:饲料等

欢迎补充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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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转帖]我国蔬菜产业持续发展面临难题

我国蔬菜产业已取得很大发展,但从总体上看,供大于求的态势已经显露,产品质量及单位面积产量不高,产业链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比例不协调,贮藏加工落后,经济效益下滑等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蔬菜产品的总体质量不高。农药残留严重是当前影响我国蔬菜产品质量的首要因素。此外,我国蔬菜的外观如大小、形状、色泽、整齐度等和内在品质如糖度、矿物质、维生素、风味物质等营养成分含量,也与国外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
     ――产业化经营水平低。产业化的一个前提是规模化经营。近年来,我国许多地方在蔬菜的产、销一体化方面探索出了“区域分工、连片经营”的模式,但从专业化、规模化的深度和广度上看,仍只是产业化经营前的一种初级形式,即市场体系尚不健全,宏观调控不很到位,大部分菜农仍是分散经营,设施较差,信息不灵,蔬菜的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监控、品牌化销售等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
      ――采后贮藏加工落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南菜北运、西菜东调等举措日益频繁,其中蔬菜贮藏、运输问题越来越重要。由于过去我国对这一环节重视不够,所以造成现在蔬菜的定向生产管理、采中手段方法、采后预处理措施、运输工具、贮藏加工技术及设备诸方面均存在明显的不足,而由此导致的产品保质期短和在贮运过程中损伤、变质等现象严重。据估算,其损耗一般在30%左右。另外,目前我国蔬菜的年加工量仅占蔬菜总产量的2%-4%左右,蔬菜产品精细加工的空间还很大。
      ――蔬菜经营效益下滑。目前蔬菜产品已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出现了结构性、季节性、地区性的过剩,但各地蔬菜生产仍按数量规模型的发展模式惯性增长,所以蔬菜供大于求的矛盾日益突出。事实上,近几年全国蔬菜价格一降再降,其中山东作为最大的蔬菜基地,菜价每年下降在20%左右。因此,向质量要效益是蔬菜行业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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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我国蔬菜出口所面临的问题

虽然近几年来我国蔬菜出口大幅上升,但并不是说我国的蔬菜出口一帆风顺,实际上,我国的蔬菜出口仍然面临着以下一些问题:
    1.出口蔬菜品种少,规模小,市场单一
    近年来,我国出口蔬菜的品种虽然日趋多样化,但从总体上来说,出口蔬菜的品种仍然较少,而且规模小,无法形成规模经济,不利于形成大市场、大流通格局。此外,我国的蔬菜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亚洲地区,这种单一的市场结构十分脆弱,难以抵御市场风险,一旦该地区发生经济危机或与出口国经贸关系恶化,蔬菜出口将会大幅下滑。
    2.蔬菜产品质量较差,包装粗糙,产品附加值低
    尽管近几年农业科技投入不断增加,但我国的蔬菜生产水平仍然十分落后,产品质量依然是影响我国蔬菜出口增长的主要因素。其中,蔬菜产品农药残留依然是严重影响我国蔬菜质量的首要因素。而且我国出口的蔬菜包装简陋、装潢水平较低,达不到消费国的要求,不能很好地与进口国文化及消费习惯相吻合,从而限制了出口贸易的发展。
    3.国内出口商的无序竞争使我国蔬菜出口蒙受损失
    随着蔬菜出口市场的扩大和发展,其当初的巨额利润刺激了部分国有、集体、个体、合资及外方独资企业的加盟,甚至许多化工进出口公司、纺织品进出口公司、汽车进口公司等贸易公司也纷纷做起了出口蔬菜贸易,多方并举的格局虽然促进了蔬菜的出口,但由于缺乏一致对外的协调机制,再加上市场信息不灵,致使我国蔬菜出口市场出现盲目经营,甚至出现恶性竞争。
    4.反倾销、反补贴以及绿色贸易壁垒等非关税壁垒重重
    虽然全球一体化进程在加快,但贸易保护主义仍然盛行。一些发达国家为了保护其国内农业,对不少来自我国的蔬菜产品实施反倾销、反补贴制裁,尤其是近几年的绿色贸易壁垒成了我国蔬菜出口的重大障碍。由于我国蔬菜生产大都是粗放经营,科技投入较低,质量难以符合这些国家的环境标准,因而很容易受到关税制裁。
    5.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对我国的蔬菜出口形成挑战
    现在,在世界蔬菜市场上,美国、泰国、越南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蔬菜出口也呈上升趋势,与我国出口蔬菜形成一定的竞争。例如美国、新西兰、泰国和台湾地区 (特别是美国),近几年来出口日本市场的蔬菜数量增加。这种国际蔬菜市场上的激烈竞争对我国的蔬菜出口形成了极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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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四大因素制约我国果蔬产品出口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果蔬产品生产国,加入WTO后,我国果蔬产品出口呈现出快速增长势头。据专家分析,与国际市场旺盛的需求相比,我国果蔬产品出口前景广阔、大有可为。但若要真正大规模打进国际市场,则必须克服绿色壁垒、技术落后、贸易摩擦、恶性竞争等因素带来的消极影响。
我国果蔬产品出口前景广阔
    据悉,我国果蔬贸易在过去几年里一直保持贸易顺差的良好发展态势。2005年前8个月我国食用蔬菜出口额达18.86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1%,而食用水果出口额则比去年增长了25.5%,达到5.71亿美元。世界果蔬贸易欧洲独大的旧格局逐步演变为欧、北美、亚洲三足鼎立的新局面。
    果蔬产品属劳动密集型产品,我国蔬菜出口的主要国家是日本、韩国等,国内蔬菜生产的比较优势主要表现在:一是中国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蔬菜生产成本较低,国内菜价约为国际市场的1/5到1/8,这使我国蔬菜出口具有极强的价格竞争力。二是对日韩蔬菜出口存在运输时间短、成本低的运输比较优势。
    在果品方面,2004年我国水果超过8000万吨,占世界水果产量的16%。其中,苹果、柑桔、梨为我国三大水果,占总量的60%。我国每年出口水果100多万吨,东南亚、美国、欧洲是主要出口地。  
    我国主要水果价格普遍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其中梨、柑桔的价格比国际市场低4到7成,具有较强的价格竞争优势。
     加入WTO以后,利用较好的贸易环境,我国果蔬产业加快了出口的步伐,取得了显著成效。值得一提的是,我国与东盟国家水果贸易发展较快,目前出口东盟的水果数量和金额呈稳步增长态势。今年上半年,我国出口东盟地区国家的水果数量为27.91万吨,占全国出口总量27.23%,同比增长29.29%;出口金额0.92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的18.1%,同比增长32.13%。在东盟各成员国中,出口贸易额最大的是马来西亚和越南,其次是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缅甸等。
    尽管如此,与国际市场旺盛的需求相比,我国果蔬产出口仍然存在着很大空间。据悉,目前我国每年出口水果100多万吨,占总产量的不足2%,远低于10%的国际平均水平。
    中国果品流通协会副会长傅秀泉说,目前我国果蔬产业保持着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已经成为继粮食之后的第二大种植产业,在促进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民就业等方面都显示出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果蔬产业出口大有可为,据世界统计年鉴统计,目前世界年人均水果消费量为61.4公斤,高出我国15.8公斤,我国在世界水果市场中的份额每增长1%,就需要增加100万吨水果出口,国际市场的旺盛需求可见一斑。
四大因素制约我国果蔬产品出口
    据国家质检总局动植物司司长俞太尉介绍,目前制约我国果蔬产品出口的有四大因素。一是绿色壁垒,即农药残留和有害生物问题。由于事关食品安全问题,因此目前世界各国都对此十分敏感。但是,由于农民普遍缺乏科学使用农药的知识,片面追求产量,造成我国果蔬产品的农药残留问题比较严重。据广东省卫生厅监测的结果显示,2005年广东蔬菜、水果和新鲜食用菌检测拟除虫菊酯农药残留情况比较严重,其中,17.17%的蔬菜样品和20%的水果样品有拟除虫菊酯农药残留。二是技术落后。这主要表现在:产品档次低、加工品占总产量的比重小、质量差、专用化、规格化、标准化生产刚刚起步。果蔬外观如大小、形状、色泽、整齐度等和内在品质如糖度、矿物质、维生素、风味等营养成份含量,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水果的优质率仅占1/3,50%的产品是大路货,还有近15%的不合格。不少品种不适合加工,出汁率低,品味不佳,总产量中仅有5%能参与国际竞争。水果以鲜食为主,加工量约为总产量的10%,而发达国家为40%-70%;加工产值与采收自然产值相比仅为0.45:1,美国和日本分别为3.7:1和2.2:1。水果粗加工多、精加工少,初级产品多、高档产品少;蔬菜也以鲜销为主,加工量占总产量不到5%,且速食及半成品品种较少。果蔬加工成套设备少,关键设备性能差、自动化程度低,高精度、快捷的检验设备缺乏。发达国家的果蔬加工已经形成了现代化的生产体系,实现了高度机械化、自动化。因储运设备落后,每年有20%-30%以上的贮运损失。发达国家控制在5%左右。多数果蔬加工企业生产工艺缺乏规范和检测标准,产品的技术指标多为人工控制,产品质量不稳定。发达国家充分利用高技术检测手段,及时准确测定各种参壁垒品质量稳定。果蔬加工企业规模和劳动生产率远低于发达国家。三是贸易摩擦。由于我国果蔬产品的特点是量大价低,在给进口国消费者带来实惠的同时,很容易冲击当地的果蔬产业,而我国果蔬产品农残、有害生物等问题正好给了外方设置贸易壁垒的绝好借口,因此几年来,我国有关果蔬产品的贸易摩擦不断。
    2000年,由于进口中国大蒜量的大幅增长,使韩国大蒜批发价格大幅下跌,跌幅接近38%。韩国有30%的农户靠种植大蒜为生,他们为此前往政府部门抗议示威。韩国政府在此压力下,宣布暂停从中国进口大蒜,并把大蒜的关税调整到315%;2001年4月,日本决定对中国出口的大葱、生蘑菇和灯心草实施紧急进口限制措施,为期200天。
    国家质检总局国际合作司处长韩建平说,这些贸易摩擦给国内的果蔬生产企业影响很大,他们在出事后,就不愿意冒风险再次出口到有争议的国家,而是避开这些风险地,重新开辟市场,这扭曲了我国果蔬产品出口的格局,不利于产业长远发展。
    此外,企业之间信息不共享,竞相压价获得订单,也对我国果蔬产品的出口造成了很消极的影响。国家质检总局动植物司司长俞太尉说,竞相杀价出口势必降低出口企业的利润,影响其发展壮大。据统计,我国出口蔬菜的年平均价格从1996年到1999年仅3年时间就下降了26%。从不同的蔬菜类型来看,除蔬菜汁以外价格均有下降。其中,保鲜蔬菜出口价格下降幅度最大,达到了41.4%,脱水蔬菜下降了21.1%,调理加工蔬菜下降了18.1%,冷冻蔬菜下降了5.4%。
多管齐下扩大我国果蔬产品出口
    专家们分析,如果要大规模地打进国际市场,我国果蔬产业必须在抓好质量、降低农残、提高技术、练好内功外,注意两大问题:
    一是要发展与国际接轨的果蔬产品安全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原产地认证,如HACCP、ISO、EUROGAP等。国家质检总局动植物司司长俞太尉说,当今,国际贸易领域的保护倾向及措施随处可见,不过手段比以往更加隐蔽。正式关税壁垒降低以后,非关税壁垒大行其道,贸易保护主义从直接的、赤裸裸的限制进口变成了更加隐蔽的、灵活的贸易壁垒和各种各样不遗余力的鼓励出口的措施。这当中,特别是西方国家在感觉受到威胁的经济部门,采取了各种措施隐蔽地推行保护主义政策,而农业领域更被视为受到严重的威胁。对中国的果蔬出口来说,首要的问题是拿到了这些认证,这就等于拿到了出口国的通行证,不但省事,而且减少了贸易纠纷的机会。
    二是要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水果分会理事长余大中说,行业协会对协调能力与政府的行政干预相比,往往更为高效,更为有用,比如在出口产品价格方面,行业协会可主动出面协调其所在行业的产品价格,确定最低限价,从而避免企业间竞相压价或不当的低价销售战略而引起进口国的反倾销诉讼。此外,行业协会还可以作为反倾销申诉中的提诉人,帮助企业反倾销应诉。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动植物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段小红说,行业协会是个桥梁,可以把国家质检总局在动植物出口检验检疫方面的规则和要求传达给企业,建立一个沟通和交流的平台,让从业者能够经常相互交流,反映企业呼声,发挥行业间的团结与合作、提高行业整体的功能。
    据段小红介绍,成立于2003年的中检协动植物工作委员会,业务上直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动植物司指导,一方面可以协助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安排国外考察团对出口企业的预检,一方面可以通过会刊的形式将及时有用的出口信息传达给企业,此外还可以将果蔬企业的呼声及时传递给国家质检总局等职能部门。2004年底发生的染色橙事件中,中检协动植物工作委员会就很好的传递了生产企业的意见,为整个事件的解决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目前,整个协会的会员已经发展到600多家企业。
发布时间:2005-11-28
来源:第一食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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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出口趋势是质量趋于苛刻

日本的出口标准一提再提,现在已经近乎苛刻.
这样的标准国内大部分企业都叫苦不迭
但大公司开始借此机会,强强联合
打压小公司
他们期望在高质量高投入高风险的环境下
挤退一些小公司
资金不足或自己没有出口权的一些小公司
开始改变市场或直接退出

但是质量要求高已经是个趋势了
对韩的农产品也开始沿袭日本的路子
逐步提高农产品的质量要求
这和农产品涨价也紧密联系
        

食品论坛one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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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扩大我国蔬菜出口的策略

    1.理顺进出口管理体制,为支持我国的蔬菜出口创造良好的环境
    (1)保持出口鼓励政策的稳定性。加强政策性金融支持,完善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的经营机制,为扩大蔬菜出口提供优惠的融资条件及配套的金融和保险服务。同时,制定合理的出口退税率并保证实施,以增加蔬菜出口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维护正常的出口秩序。
  (2)搞好蔬菜出口市场的信息交流和生产经营的指导工作,以便及时调整生产经营品种,适应国际市场的变化。
  (3)加强对蔬菜出口市场的管理,避免国内蔬菜出口商之间的恶性竞争。
  (4)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目前,在尚未形成实力强大的贸易跨国公司的情况下,可由政府划拨专门资金,用于在蔬菜进口国进行公共协调、公益宣传和产品介绍等,以保证我国蔬菜出口顺利地进行。
  2.增加科技投入,优化产品结构
  (1)利用我国农业资源的优势,开发和种植出口新产品,充分挖掘风味独特、品质优良的蔬菜品种,把零星种植的地方性特产开发为大规模的商品化生产,并培育为出口商品。
  (2)加强科技公关,增加科研投入,除利用高新技术培育高附加值新品种外,还应研究相应的配套技术,改进出口蔬菜加工工艺和包装,搞好管理,以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品种。
  (3)加速引进国外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经“本土化”后培育成新品种。
  3.推进蔬菜产业化进程,促进我国蔬菜生产和出口的规模化
  农业产业化有助于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通过规模扩张带来规模收益和产业链的延伸,而且通过组织和制度创新节约交易费用,给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回报。因此,有必要通过蔬菜产业化经营加速我国蔬菜出口企业发展的步伐,尤其要注重培植兴建一批体现支柱产业和重点产品的蔬菜出口生产基地,形成一大批外联市场、内联基地、下联农户的大规模、高起点、外向型的农村经济组织、现代蔬菜生产企业或企业集团等龙头企业,并力求通过不断延长产业链,统筹安排蔬菜产前、产中、产后,使产供销各个环节得到协调发展,实现规模经营。
  4.建立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保证蔬菜产品质量
  目前,IS014000系列标准已被许多国家所采用,为我们选择了一条开发、生产绿色产品的环保之路。我们应该根据IS014000标准,制定我国的检验检疫标准体系,加强农业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加工工艺和出口产品的检疫、检验工作,限制污染、破坏环境和不符合检疫检测标准的产品出口。保证我国蔬菜产品的安全、卫生和营养,提高企业形象和效益。
  5.突破绿色壁垒,实施绿色营销
  目前,绿色贸易壁垒已成为我国蔬菜出口的一大阻碍。为了保护我国的权益,避免发达国家采用非关税的贸易壁垒,一方面,我们要及时了解国际上关于绿色壁垒的信息,并掌握发达国家的环境法规及其他环境指标的要求,合理有效地利用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同时,树立绿色环保观念,提高群众对环保、绿色消费与可持续发展的认识;注意加强有关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积极开发绿色产品,采用绿色包装,实施绿色营销,突破“绿色壁垒”。
  6.拓展海外市场,实现蔬菜出口市场多元化
  目前,我国的蔬菜出口企业不应只把目光集中在单一市场,应选择合适的区域市场和细分市场,创办跨国公司,建立国际性运销网,实现蔬菜国际化经营,从而绕过区域化和贸易集团化的国际贸易壁垒,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同时,加大贮运技术攻关,扩大蔬菜的运销距离和范围,开拓多地域国际市场,增强我国蔬菜出口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7.发展电子商务,实现网上经营
  电子商务给我国蔬菜的国际、国内贸易带来了新的机遇。因此,我国的蔬菜出口企业,应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构建电子商务平台,以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资源。现阶段应致力于建立传统营销与网络营销之间相互支撑的结构。实现两者之间的良好配合,既充分利用网络互动性特点带来的营销观念与功能的变革,又避免自身的不足,增强竞争力。
  8.培养和引进专业化的蔬菜出口营销人才
  目前,虽然有许多专业化的出口公司经营蔬菜出口,但我国蔬菜出口的主体大部分却是农民。由于不了解国际贸易规则、现代营销知识和国内外市场行情,他们难以把握市场机遇,而且很容易受到进口国或地区各种形形色色的反倾销、反补贴制裁。因此,造就一支懂得专业知识、勇于开拓国内国际市场的农民营销大军非常重要。所以,我国急需引进和培养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懂得国际贸易规则、现代营销知识和外语的专业蔬菜出口营销人才,组建综合性的蔬菜出口网络,直接参与全球蔬菜生产、营销和产品的分配,以获取大量的中间利润,提高我国蔬菜出口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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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浙江出的"黑木儿"事件后,现在象我们出口日本的企业,“黑木耳”每次出货都要检,每次都未检出;就算日本检出,损失最大的还是咱企业,哪个企业钱多了没处花会出口有问题的产品;有时出或比较急的,加急检验的还要还要翻倍收费!(这和政府和企业携手抗日的宗旨有点矛盾,对这类事件政府要大力支持企业,检验费要减半或者只收材料费) 检还是要检,但要有针对性,比如直接出口的干木耳,我说也要检,但是像水煮蔬菜中含木耳占到10%以内的产品呢??官员也要去了解一下产品的生产工艺如何,在下定论,不能一刀切.
再则送检也只是形式而已,你能把"肯定列表"所限制的农药检一边?当然企业也没那么多钱和时间.不过你知道农民伯伯用什么农药打的?你猜的出来吗??
    我们企业上半年计划买进口“液相”的,价格都谈好,可是“液相”不可以退税,一来一去相差10几万,你想我们出口一个20寸的柜只多少钱,一个柜能赚多少钱?? 一个小企业一年能出几个柜??现在的客户对中国的农产行情了如指掌,比如我们出口日本的他们对产品质量要求又很高,出现一点差错,他就不要你的货,你不做吗?要做的企业多的是!再则国家工资在疯张,招工困难,相对职工工资要提升;日圆汇率低、人民币升值;
        

食品论坛食人间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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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看法:

对出口企业来说,受影响最大的食品安全问题无非是重金属和农药残留,从检测的角度来说,难度比较大,个人认为不是国家不管,确实企业有难处--果蔬企业一般投资都比较小,自己作农残,重金属基本不太现实,色谱和原吸呀,或者ICP等设备起码得上百万吧,而出口企业又面对国际限量法规,所以大多企业只能得过且过
因此:企业迫切需要一种能经济实惠的解决以上课题难点的新的监控方法--治理大环境,做好源头控制,建立官方免费监控体系
---加麦特化(部分为东海钓夫添加)

建立以政府主导为主,行业技术协助为辅的监控体系。             

---茗熙

可追溯性是指:通过记录的标识追溯某个实体的历史、用途或位置的能力,这里的“实体”可以是一项活动或过程、一项产品、一个机构或一个人。对于产品而言,可追溯性指的是:原料或部件的来源、产品的加工历史、产品配送过程中的流通和位置;从用户的角度出发,可追溯性是指:在时间和空间范围内采用定性和定量方式跟踪产品;在信息管理方面,实施跟踪与追溯可以将信息流与实物流系统地联系起来。             

我以前所在的公司现在已经开始上高效液相了,质谱仪也准备上,不过这些都是农业局的专项资金,这一整套下来将近三百万,要企业自己来承担,一些小型的企业是不会做的             
---morniter001             

自浙江出的"黑木儿"事件后,现在象我们出口日本的企业,“黑木耳”每次出货都要检,每次都未检出;就算日本检出,损失最大的还是咱企业,哪个企业钱多了没处花会出口有问题的产品;有时出或比较急的,加急检验的还要还要翻倍收费!(这和政府和企业携手抗日的宗旨有点矛盾,对这类事件政府要大力支持企业,检验费要减半或者只收材料费) 检还是要检,但要有针对性,比如直接出口的干木耳,我说也要检,但是像水煮蔬菜中含木耳占到10%以内的产品呢??官员也要去了解一下产品的生产工艺如何,在下定论,不能一刀切.
再则送检也只是形式而已,你能把"肯定列表"所限制的农药检一边?当然企业也没那么多钱和时间.不过你知道农民伯伯用什么农药打的?你猜的出来吗??
    我们企业上半年计划买进口“液相”的,价格都谈好,可是“液相”不可以退税,一来一去相差10几万,你想我们出口一个20寸的柜只多少钱,一个柜能赚多少钱?? 一个小企业一年能出几个柜??现在的客户对中国的农产行情了如指掌,比如我们出口日本的他们对产品质量要求又很高,出现一点差错,他就不要你的货,你不做吗?要做的企业多的是!再则国家工资在疯张,招工困难,相对职工工资要提升;日圆汇率低、人民币升值;

---食人间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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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是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的第一大市场。据商务部统计,2005年我国对日出口食品、农产品79.3亿美元,占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量的29.2%,其中输日果蔬及其产品货值共约20亿美元,约占我国输日食品、农产品总量的四分之一 。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出口对增加农民收入、振兴农村经济、创造城乡就业机会发挥着重要作用。据统计每一万美元蔬菜出口,能直接和间接创造在30多个就业机会。

  日本已于2006年5月29日起实施食品中农业化学品(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等)残留“肯定列表制度”,新制度对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的要求更加全面、系统和严格。日本针对具体农业化学品在具体食品中的残留制订的禁用物质15类(16种);豁免物质65种;“暂定标准”有50000多项,涉及农药500余种,涉及初级可食用农产品210余种(类) ;且对既非“豁免物质”也未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在食品中的残留制定了 “一律标准”,(0.01毫克/千克)。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实施以后,已成为当前蔬菜和水果出口最严重的技术壁垒,对果蔬产品的出口产生了重大影响。我国每种输日的蔬菜、水果及其制品面临着500至1000多项的农用化学品残留限量标准的考验。而对我国农药流通和使用的现状普查发现在一个省份对一种蔬菜产品就可能涉及使用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等100至200多种,出口企业如果直接沿用以前从国内市场收购原料的做法,产品根本无法达到日本的农残要求。

  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原有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单纯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已经不能满足对食品链前端种植环节的管理需求。当前我国良好农业规范 (CHINAGAP) 系列国家标准已于2005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在广大果蔬出口企业大力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管理模式:实行将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IPM(有害生物综合管理)、 ICM(综合作物管理)和风险分析的原理运用到蔬菜和水果种植和初级加工环节的蔬菜和水果良好农业规范(GAP)国家标准势在必行。通过运行良好农业规范(GAP)标准和HACCP体系可以实现对出口蔬菜和水果中农业化学品的有效自检自控。

  果蔬GAP标准包含了农场管理的几乎所有方面:包括种植基地的历史和管理、品种和繁殖材料、土壤和基质的管理、肥料的使用、灌溉、植物保护、采收卫生、可追溯性、记录保存和内审、员工培训、环境保护等,通过关注上述环节,最终达到农产品安全卫生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下面着重对如何实施果蔬良好农业规范标准,确保产品中农用化学品(即植保产品)残留符合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要求进行探讨:

  首先,果蔬GAP标准运用了风险分析的原理对种植基地进行选择,提出了:在使用在现有的土地和选用新址引进新的农作物项目前,应就水果和蔬菜生产适应性、食品安全、操作人员健康和环境进行书面的风险评估,并提供了详细的关于新种植场地的风险评估指南。风险评估考虑了土地以前的使用情况(包括以前种植的农作物,使用的农药的评估、工业和军事用途、垃圾填埋或矿业用地、可能潜藏病虫害、杂草和重金属危害等)、土壤类型、侵蚀程度、地下水质(包括化学和微生物指标)和水位,水源的持续供给,及其与周边区域的相互影响(包括上游农场的运载淤泥或运载化学品的流失;临近的农事活动造成喷撒物的漂流)等内容。

  果蔬GAP标准要求:风险评估报告中应对每项确定的风险都应标明其严重性和发生的可能性,以及是否有预防或控制风险的措施,并有纠正措施以减小新种植基地所有确定的风险。当评估确定存在不可控制的健康和环境风险时,此基地不能用于农业活动。

  通过土地风险评估、灌溉和施肥用水的风险评估和大气等基地的环境条件的综合考察和检测,就可以选择出合格的输日产品的种植基地,以此建立起标识、记录和追溯系统。

  其次,果蔬GAP标准从繁殖材料这个关键控制点上进行了规范,对品种、种子和根茎的选择提出了以下要求:选择对病虫害有抗性的品种,以减少农药等农用化学品的使用;购买的种子应有种子质量保证文件(如: 无病虫害、病毒等) ,应包含品种纯度、名称、批号和销售商等内容;购买的繁殖材料应有国家认可的植物检疫证明,有质量保证书或生产合格保证书;转基因产品应标明身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从源头上寻求了减少农用化学品使用和保证食品安全的方法。

  第三、果蔬GAP标准用很大的篇幅对农用化学品(植保产品)的使用和管理提出以下9个方面的要求,以达到农用化学品使用的有效自检自控。

  1、植物保护的基本要素:标准提出应采用有害生物综合防治(IPM)系统和认可的有害生物综合管理(IPM)技术,使用最低限量植保产品防治病、虫、草害;多次使用植保产品时,应按照使用说明书上防止抗药性的建议进行操作;对使用的植保设备,农场应参加计量部门的校准和检定。

  2、化学品的选择:标准提出应针对靶标合理选择植保产品;使用的植保产品应经国家登记许可;要有最新的农场上正在生长的和近12个月种植过的农作物,种植过程中使用的植保产品(包括有效成分和作用的有机体)的商品名清单,保留的清单应考虑了地方和(或)国家的植保产品法规的变化,选用法规中推荐使用的,最高限量宽松的植保产品;负责选择植保产品的农技人员应能胜任相应的工作;不应使用禁用的化学品。

  其中对植保产品的选择特别提出了:农场应采取措施使其销售的产品满足预期消费地最高残留限量(MRL)的要求。农场必须能够证实已掌握当前使用的、其产品消费地市场要求的最高残留限量(MRL)的清单,并出具符合满足当前适用最高残留限量(MRL)残留检测系统的证据。当目标市场在多个国家时,残留检查系统必须满足当前最严格的最高残留限量(MRL)要求。当产品销售市场的最高残留限量(MRL)严于生产地的要求时,农场能够证实,在生产周期内已经考虑:通过修订植保产品使用方法和采取农残检测结果,满足最高残留限量(MRL)的要求。

  3、化学品的使用:标准提出植保产品的用量应按照标签的说明并准确计算、配制和记录;所用器械应处于良好的状态,应每年校准,按照标签说明正确混配植保产品,保证混配器具充足。应记录使用的植保产品处理的作物名称和品种、植保产品购货渠道、使用地点、使用日期、商品名和有效成份、使用人员、使用理由、技术授权记录、使用量、施用器械、遵守安全间隔期的情况。

  4、安全间隔期:标准要求通过书面程序,如植保产品的使用记录和施药地点的农作物收获日期,证明使用的植保产品遵守了安全间隔期的要求。尤其是在连续收获的情况下,现场有适当的措施(如警示标识等)确保在耕地、果园或温室中完全遵守安全间隔期。

  5、剩余药液或清洗废液:标准要求应根据国家或地方法规进行了处理,应如无相关法规,剩余药液或清洗废液可用在未施药的作物,不应超过推荐的使用剂量,并进行记录;也可用于法规允许的休耕地,并进行记录。

  6、植保产品的残留分析:标准要求农场应按照书面的取样程序取样,农药残留检测频率应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并考虑了种植的作物、植保产品使用情况及市场需求,农残分析实验室应通过国家权威认可机构依据GB/T15481 实施的认可。农场应能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如果超过我国和(或)消费地最高残留限量(MRL)时,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7、植保产品的储存和处置:标准提出植保产品的储存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储存设施坚固且结构合理。为确保安全,储存设施应上锁、温度适宜、采取防火措施、通风和照明条件应良好、应远离其它物料;储存的货架建议采用非吸收性材料防止泄漏;应有称量混合植保产品的器具;应有处理泄漏情况的设施和器具;只有接受过正规培训的员工才能保管植保产品仓库的钥匙和进入仓库;要有清晰的植保产品库存清单;所有的植保产品应储存于原包装内;用于作物轮作的植保产品应与其他植保产品分开储存;货架上的液状植保产品不应放在固态植保产品的上方。

  8、使用过的植保产品容器:标准要求应遵守国家或地方有关处理和销毁植保产品容器的规定。不允许重复利用使用过的植保产品容器;在处理使用过的植保产品容器时应避免与人直接接触;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收集和处理。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储存、操作并加贴标识;使用过的容器应经过压力设备清洗或至少用水清洗三次;冲洗后的液体应放回所用设备的存储容器内;使用过的容器在处理前有妥善的存放地点,该存放地点应与农作物及包装材料隔离,有固定标识,并严禁动物和外人接近。

  9、弃用的植保产品:标准要求应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标识和处置弃用的植保产品。

  第四、果蔬GAP标准要求在采收和农产品储存、加工和处理的环节,如果使用农用化学品(生物灭杀剂和蜡等植保产品)也要遵守上述相关规定。

  在输日蔬菜水果企业源头管理中推行的蔬菜和水果的良好农业规范标准,选择安全的基地、适宜的品种、规范农业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不仅将推进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进程,而且会使高风险果蔬的源头管理更加科学化。通过蔬菜和水果种植过程的自控,结合农业生产和加工全过程的风险分析,进行有针对性的自检验证,一方面可以大大减少农残检测的盲目性,节约了成本;另一方面又满足了产品消费地食品安全的需要,这将是出口蔬菜和水果企业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根本所在。

---来自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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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啦!谢谢!

   谢谢您发上来这多好东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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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啦,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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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竹的见解、分析很好,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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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正是我需要的文章。希望大伙都来讨论。

我是在一家民营企业,做水果配料的。就是用在食品工业中的水果馅料、配料。

感觉这个行业实在是很落后,相比国外。国外一般都是有专门化的种植基地,从种植-采收-贮藏-加工-销售,都是一条龙的生产运作形式,技术上都十分先进。而中国在这个方面还是刚刚起步。相差甚远。

感觉这个行业中原料是很大的一个问题。不用说那么多农残无法控制,原料本身的标准化也很差,后续加工处理难度大。原料也不充足,季节性明显。

行业中缺乏大型的行业领头羊。问题很多啊。希望有机会能和搞水果蔬菜的一起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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