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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产品为何被退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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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产品为何被退货             

    2004年10月31日以来,北京家乐福超市销售的“三星雪花粉”

突然遭遇“滑石粉”风波,顾客认为面粉滑石粉含量超标,强烈要求退掉

面粉,家乐福方庄店、双井店等多家店陆续出现退货风潮。虽然国家权威

部门的检测结果显示面粉质量合格,可退货风波给面粉生产企业造成巨大

负面影响。 家乐福突然遭遇消费者大面积退货     2004年11月1日晚,一位马先生推着购物车在马连道超市前等候,

车里堆放着12袋“三星雪花面粉”。他告诉笔者,9月15日超市优惠

促销时,他在这里购买了20袋面粉,10公斤装的每袋20元,比促销

前便宜了2.8元。11月1日这天他再到超市时,发现上百人在排队要

求退面粉,自己也马上取回面粉退货。现场不少顾客表示,他们都是听到

邻居、朋友说这种面粉滑石粉超标,才跟着退的。     针对消费者退货行为,北京家乐福随即发表了5点声明,表示家乐福一

贯严把质量关,特别注意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和健康问题,各超市所出售

的面粉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关于此批面粉存在质量问题的传言是

毫无根据的。而在这一事件中,出现了媒体缺少基本事实的猜测稿件,误

导了部分消费者,给企业经营带来巨大损失,家乐福已向北京市政府主管

部门进行了反映。虽然部分消费者由于受到误导要求退货,但为打消顾虑,

超市仍接受了其退货要求,有小票的消费者按照售出价退款,其他按照标

准售价退款。 国家权威检验部门检测结论为合格     据了解,风波起因是部分人提出“三星雪花粉滑石粉超标”,一些消费

者认为雪花粉比一般的面要筋道,还特别白,担心会有问题。     对此,“三星雪花粉”的生产厂家肖玉东(天津瑞祥新农公司总经理)

说,面粉中绝对不允许掺杂滑石粉,因而根本谈不上“超标”,传闻说法

本身就是错误的;筋道是面质量、口感好的重要标志,如果煮面或饺子时

发现面是糟的,这种才是低等面粉。“三星雪花粉”选用优质的小麦面加

工,成色上白一些是很自然的事情。     另外,家乐福马连道店提取被退“三星雪花粉”抽样,委托国家权威检

验部门———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测,结论为:“按照GB

1355-86标准判定,此样品含沙量、灰分项目合格。”     刘江津(天津市津南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负责人)表示,面粉中是否

含有滑石粉,可以通过对灰分和含沙量指标的检测确定,这份报告表明,

“三星雪花粉”的质量是合格的。 “退货风波”背后有文章     既然传闻是假,那么突然到来的“退货风波”背后又隐藏着什么呢?

据了解,天津瑞祥新农食品有限公司的产品是家庭和食品行业用粉,主要

销往北京、天津、河北和东北地区,属于天津市规模较大的一家民营面粉

厂,但之前一直走批发,没有进入市场流通。与家乐福合作后,其10公

斤装的“三星雪花粉”进入了京津市场。天津的反应比较平淡,但北京市

场的销售业绩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短短几个月就卖出1500吨,在10

公斤面粉单品销量上名列北京同行业第一。     肖玉东承认,家乐福在促销“三星雪花粉”时,的确有几天实行了“特

殊”价格,结果面粉在价格上的优势造成销量大增,打破了以往北京面粉市

场的平衡,很可能冲击了北京当地的同行。     肖玉东说,从事件的起因和发展看,很可能有幕后操纵,但企业调查难度

非常大,有苦无处诉。我们希望面粉界同行加强自律,提高产品质量,让广

大消费者得到实惠,同时呼吁政府为企业创造良好正常的市场竞争环境,严

惩幕后操纵者。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7 21:15:0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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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碳酸饮料88.9%合格 豆制品合格率不到50%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消息,在近期对北京生产、销售的碳酸饮料、茶叶、酱腌菜、豆制品产品进行的质量监督抽查中,茶叶产品全都合格,碳酸饮料和酱腌菜分别为88.9%、73.7%,非发酵性豆制品合格率最低,为47.1%。   据了解,唯一一家不合格碳酸饮料生产企业为北京市得其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京都”牌黑加仑,因微生物超标被判为不合格产品,另外11家商尝超市销售的19种酱腌菜产品和30种豆制品,发现的质量问题分别是苯甲酸、糖精钠超标和微生物不合格;豆制品中发酵性豆制品13种,全都合格,但是非发酵性豆制品17种,合格8种,抽样合格率仅为47.1%。   市质监局指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广安门分公司销售,由北京涛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腐丝不仅检出含有苯甲酸,菌落总数也严重超标。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并督促其整改,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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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发布警示 吃烧烤远离露天摊点

   在一些烧烤摊点,质量原本很低劣的肉吃起来竟口感细嫩,市食品安全办通过调查发现,这其中的玄妙是经营者过量添加了“嫩肉粉”。嫩肉粉一般都含有亚硝酸盐,如果过多食用就容易引起亚硝酸盐中毒。今天(1月5日),市食品安全办再次拉响消费警报,提醒消费者:别让烧烤食物成为健康杀手。     冬季是烧烤的黄金季节,一些制作、贩卖羊肉串等烧烤食物的摊点生意十分火爆。但食品专家列数了烧烤食品几大“罪状”。首先,烧烤食物最好少吃,尤其是儿童更要少吃。因为烧烤食物中,除了含有致癌物质外,还会受到寄生虫等疾病的威胁,甚至引起视力下降。据近年美国一项权威研究结果显示,食用过多烧煮、熏烤太过的肉食,如烤羊肉串、烤鱼串等,将严重影响青少年的视力,促成眼睛近视。     食品专家介绍说,烤制羊肉串等肉食的过程中,会产生一种叫作“苯并芘”的致癌物质,除了木炭、煤火等燃烧会直接产生这种物质而污染食品外,烧烤过程中,肉中的脂肪滴在火上,也会产生苯并芘并吸附在肉的表面。人们如果经常食用被苯并芘污染的烧烤食品,致癌物质会在体内蓄积,有诱发胃癌、肠癌的危险。同时,烧烤食物中还存在另一种致癌物质———亚硝胺。亚硝胺的产生源于肉串烤制前的腌制环节,如果腌制时间过长,就容易产生亚硝胺。特别是街边不卫生的个体烤肉摊点,往往为了使劣质肉吃起来口感细嫩,会过量添加“嫩肉粉”,如果过多食用这种用嫩肉粉腌制的肉串,就容易引起亚硝酸盐中毒。此外,一些小贩售卖的羊肉串的肉往往未经检疫,甚至含有短时间难以杀死的寄生虫;使用的串条也通常是废铁扦,不但不卫生,还含有铅等有害重金属,危害人体健康。食品专家同时奉劝消费者,吃烧烤肉食,应尽量选择室内操作、干净卫生的经营点,并且一定要烤熟。目前,北京市政府第67号令已明文禁止在露天贩卖烧烤食品,因此如果消费者在自己周围发现有这种违法现象,请及时向城管监察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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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三大污染威胁蔬菜安全

    辽宁最近的一项关于蔬菜污染状况的调查显示,农药残留、化肥污染、重金属污染已成为蔬菜污染的三大源头。专家建议,系统解决蔬菜污染问题已成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当务之急。

  这项根据对沈阳、辽阳、葫芦岛、鞍山等地的蔬菜生产基地和蔬菜批发市场的调查发现,蔬菜、瓜果的农药、化肥残留及有害物质超标问题相当严重,其中蔬菜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污染问题尤为突出。工业“三废”、生活污染排放造成的土壤、空气、水质污染等,也致使一些“菜篮子”产品药物残留及有害物质超标。

  --首先是农药残留问题。

  辽阳市卫生防疫站对两批蔬菜产地和市场销售蔬菜,对果菜和叶菜两类产品的有机磷残留量进行检测。在抽检样品100份中,8种有机磷农药检出31份,其中禁用高残留农药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拌磷、甲胺磷被检出的有18份,限用农药敌敌畏、乐果超过标准的有9份。叶菜类的农药残留检出率43.1%,果菜类检出率14.2%。其中较重的有韭菜占80%、头菜占81.2%。

  另据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辽宁省内7个蔬菜生产基地、4个大型超市、4个农贸市场和1个批发市场的88个样品中,农药残留超标率为29.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从监测结果表明,蔬菜生产基地超标率不高,仅为3.1%;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超标比较严重,分别为37.5%、50%和50%。

  辽宁省环保局助理巡视员王治江认为,农药的残留污染主要是大量不合理使用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农药造成的。我国农药年产量80-100万吨,有95%以上使用在农作物、果树、花卉等方面。辽宁省农药产品2000年为2.2万吨,比1990年增加46.7%。在农药使用中,一些用户随意加大用量混用农药,缩短安全间隔期,盲目用药,致使蔬菜上的农药残留量高。一些青菜虫抗药性强,普通杀虫剂难以杀死害虫,有的用户违例使用高毒农药。

  --其次是化肥污染。

    化肥对“菜篮子”产品的污染主要表现为硝酸盐含量超标。据沈阳农业大学土地与环境学院两次对沈阳大东菜行农贸市场蔬菜进行抽检,在检测的24种蔬菜中,硝酸盐含量超过标准750毫克/公斤的有10种,占41.7%。其中含量在3000毫克/公斤以上的有小白菜、芹菜、油菜、韭菜、茼蒿菜和生菜等,茼蒿菜含量达6687.9毫克/公斤,超标近9倍。而番茄、黄瓜、大葱、胡萝卜、茄子、青椒、苦菜等的硝酸盐含量相对较低。

  --再有就是重金属污染。

    据沈阳农业环境监测站对市内五三乡、陵东乡、北陵乡、杨士乡和造化乡部分村的蔬菜种植基地土壤和蔬菜的重金属含量检测,蔬菜中重金属含量超标严重,黄瓜中的镉、汞、铅超标率为72.7%、27.2%和18.2%;番茄的镉和铅超标率为75%和12%;菜豆的镉、汞、铅超标率为80%、60%和70%;大白菜的镉的超标率100%。

  王治江说,蔬菜重金属含量超标主要是产地环境特别是土壤受到污染所致。由于蔬菜产地大多在城市郊区,城市郊区又是城市环境污染的主要影响地区。辽宁省城市郊区农田、工矿区周围农田及污灌区农田污染比较严重,全省受污染面积约达300万亩。主要污染物有镉、汞、铜、砷、铅、铬、锌等。据监测,沈阳、抚顺、本溪部分菜田、水田土壤中镉平均超标率达37.46%,鞍山郊区土壤中汞、铜的超标率分别达40%、10%。产地环境污染已成为影响“菜篮子”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

  对解决蔬菜污染问题,王治江提出了一些建议:

  1.加强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合理控制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把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作为监管重点。有关执法部门要加大农药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药。对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要严厉查处,坚决予以没收、取缔。

  2.建立蔬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在建立健全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建立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当前要着重解决市场准入的瓶颈,即蔬菜快速检验手段,通过市场质量抽查和强制检验,严把市场准入关,防止不合格的蔬菜进入市场。

  3.加强“菜篮子”产品产地环境的监督管理。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菜篮子”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办法,制定产品生产环境安全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对影响“菜篮子”产品质量的污染源进行监督和查处,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新建的“菜篮子”产地要远离各类污染源;在确定的“菜篮子”产地设置必要的防治隔离带或缓冲区。在“菜篮子”产地周边地区严格控制有污染的建设项目,新上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投产的有污染且不达标的建设项目,依法停产治理,限期达标,经治理仍不达标者依法予以关停。

  4.开展“菜篮子”产地环境质量调查和监测工作。开展“菜篮子”产地环境污染问题专项调查,摸清“菜篮子”产地环境污染状况。农业部门要通过开展自检性监测,指导好生产者的生产;环保部门通过加强监督性监测,监督管理“菜篮子”产地环境质量。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加大监测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将监测能力建设资金和产地环境监测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菜篮子”产品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网络,配备应急监测设备,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地污染事故及时得到控制和处理。

  5.加快建设高标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大力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全省蔬菜等“菜篮子”产品基地要尽快实现无害化。同时,筛选基础条件好、生态环境符合标准、适宜生产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区域,加快建设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环保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环境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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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突出时,安全信息发布需兼顾多方利益

卫生部向全国通报了今年食用植物油国家卫生监督抽检情况。在抽检到的574份植物油中,没有达到卫生标准的有52份,其中令人惊讶的是,“金龙鱼”、“福临门”、“金象”等知名品牌的产品也在“黑名单”之列。

这次质量信息发布犹如一颗重磅炸弹,产生了强大的“冲击波”。一边是北京一些超市纷 纷将这些知名品牌的食用油下架,一边是有的相关生产厂家大喊冤枉。而消费者们在震惊之余,感到无所适从——毕竟这些牌子的食用油一直以来都有着良好的口碑,“不合格产品”的结果让人心理上难以承受……

我们知道,卫生部的通报只是说,存在质量问题的名牌食用油只是某个生产厂家的某个生产批次及某个包装类型的产品,如“福临门”的问题大豆色拉油,只是2003年11月2日那个生产批次,只限于1.8升/桶的包装,是由北海粮油工业(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而“福临门”色拉油的生产厂家在全国有许多,产品批次和包装类型则更多。

遗憾的是,以上的重要信息在通报传播过程中被传媒和公众忽略了,媒体纷纷将“金龙鱼”、“福临门”做进了新闻大标题,消费者和商家对此非常恐慌,并产生了一种错觉——认为所有这些知名品牌的食用油都有质量问题。随之而来的结果将是,这些花数年甚至十多年苦心经营的名牌可能会被毁掉,这些品牌食用油今后的生产销售也可能受到影响。

的确,这些名牌食用油的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合格的产品,可能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产生损害,相关厂家应该付出必要的代价。不过,这样的代价应该与其过失的严重程度相当,因为企业庞大产量中特定的一小部分存在质量问题,就让这样的企业陷入生存的困境,这样大的代价是不是有些太高了?

当前,食品质量问题愈来愈频繁出现,这样的情况下,加大问题食品的曝光、查处力度显然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只是期待在强化执法力度的同时,能够兼顾消费者和企业两方面的利益。有关方面能否考虑建立一个“精确打击”的模式,即对于企业有质量问题的一部分产品,要坚决查处,毫不留情;而同时,对于该企业没有质量问题的那部分产品,也应力所能及地加以保护。

我们建议,有必要对当前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进一步完善,今后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不仅要迅速,而且要更加理性。比如,既然这些名牌食用油的其他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未检测出问题,有关方面完全可以考虑在通报中加入一个提示,提醒消费者冷静判断,理性选择产品。

此外,还需要指出的是,建议有关部门在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的同时,要把信息发布和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同步进行,比如在及时通知企业召回产品、要求商场暂时停售等方面建立和完善一套程序,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混乱,影响消费者的判断。

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是一把双刃剑,当它注意利益保护的平衡时,它将能很好地对市场进行规范,当它忽视了平衡时,它则将有可能打击消费者的信心,损害市场的根基,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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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是无风不起浪,有些事虽是谣言,但也不可不认真对待[e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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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的信用等级在消费者的心目中急需加强!这样才可以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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