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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1年12月中旬到2012年10月,广西将开展为期近一年的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其中,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会大力普及鲜肉及肉制品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措施,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

  根据《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采购和使用鲜肉和肉制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完善日常监管制度,推进长效体制建设,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

  从2011年12月中旬到2012年10月,重点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严防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来源不明及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严禁购进使用病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肉类制品。

  同时,加大惩处力度,规范服务环节采购和使用鲜肉、肉制品和肉制品加工行为。对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数量较大的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单位,以及农村、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和使用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该项整治工作除了依靠执法部门的监管行动,还离不开社会的监督作用。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将大力普及鲜肉及肉制品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消费能力,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措施,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食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