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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向消费者提供维权范例,重庆市工商局13日公布2011年重庆市“消费侵权十大典型案件”,其中“沃尔玛销售假冒绿色猪肉案”位列榜首。

  据了解,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8月25日,世界商业零售巨头沃尔玛公司在渝12家门店将普通冷鲜猪肉标注为“绿色三线肉”“绿色精肋排”“绿色里脊”等商品名称,按照绿色猪肉的价格进行销售,销售数量共计63547公斤,违法所得60万余元。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采用虚假商品说明的方式销售商品,隐瞒商品的真实信息,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此外,自2006年以来,沃尔玛公司在渝门店因销售过期和不合格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曾先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21次。但企业对此未给予应有的重视,违法行为屡禁不止。2011年10月9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罚没300余万元,停业整顿15天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重庆市各级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投诉和举报16.23万件,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5204件,查处了贵州商贩销售“灌食鸡”、沃尔玛超市销售过期板鸭和假冒“绿色猪肉”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000多万元。2012年,重庆市工商局将重点规范餐饮企业收取的开瓶费、餐位费以及酒店中午12点前退房等消费“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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