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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告,立项建议应当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结果为科学依据。同时,符合我国国情和食品产业发展实际以及行业现实和监管实际需要。
  建议立项的重点领域包括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基础标准、食品产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等。社会相关机构可建议这些领域立项建立“国标”。
  根据公告,提交立项建议的应当是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并且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此前很多食品安全热点事件引发了人们对“标准”的关注。
  没有标准,检测无据可依;标准滞后,监管无据可查;标准“打架”,守法无所适从……媒体公开报道,2011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期间,一些地方及基层反映,食品安全监管亟须走出标准缺失和落后的困境。
  今年8月,卫生部在通报食品安全国家“十二五”规划中透露,下一步将启动对5000余项食品标准的系统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