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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渝率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组一行首站赶赴宜宾,举行座谈会,听取宜宾各界人士对修正该条例的意见和建议。这足见四川省对完善酒业法律法规的重视。
  除此之外,《华夏酒报》记者从四川省**官方网站上获悉,今年3月25日,经四川省人民**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四川省**以第267号令的形式对《四川省酒类管理实施细则》部份内容进行了修订,拟从4月7日起施行。
  前者是地方性法规,而后者是地方**规章,两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出台,将对川酒产业产生怎样的促进作用呢?《华夏酒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法律条文10年未修订
  酒类产业是四川省最具竞争力的传统优势产业,五粮液、泸州老窖、剑南春、郎酒、水井坊、沱牌等国际国内名优酒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据了解,四川省规模以上的白酒企业有257家,占全国同行业的21%;川酒产销量、经济规模、名酒数量、人才队伍、气候环境等在全国同行独占鳌头,是四川最具国际性比较优势的传统产业。2012年,四川省白酒产量高达295.2万千升,居全国第一。
  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1991年开始实施的《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在2004年进行过一次修订,迄今已有10年之久。对此,四川省人大代表、宜宾市市长徐进称,因管理体制未理顺、监管缺乏规范、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和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酒类市场秩序的行为缺乏有效法律制裁等原因,该条例已不适应四川省做强做优白酒产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