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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一条被证明N次的职场定律 [复制链接]

职场有一类走极端者,经常在老板面前犯不痛不痒的错误,然后诚惶诚恐地向老板承认,毕恭毕敬地听老板训示,其情形令人掩嘴不及。但天长日久,你会发现,老板对其竟垂爱有加。   究其奥妙,不过孟子所谓“人之好为人师”,一些老板亦然;隔三差五向其提供“指正”的机会,自然讨老板欢喜。   还有一类走极端者,犯了错误坚决不承认,即便是芝麻粒大的错误,也莫名其妙地坚决不承认。   不承认错误,后果往往比犯错误更严重。这是一条已被证明N次的职场定律。   孔子说:“人孰能无过,过而改之,非过也。”几千年了,国人就认这个理儿。犯了错误不承认,气坏老板,“错上加错”再加错,“罪过”说多大就多大。   上周发生的“田亮被除名事件”,再次证明了这条职场定律。据国家跳水队领队周继红向媒体透露,在田亮被除名前,“游泳中心本着爱护田亮的态度,多次与他沟通,进行规劝,希望他能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但是没有见到他的实际改过行为。”   按照田亮这个顶头上司的说法,田亮被除名,直接原因不在于参加商业活动太多、违反队规等,而是他虽“认识”错误,但“无实际改过行为”。   田亮当时的态度和做法,也许是自身利益所要求,或出于无奈;但在上周发表的公开信中,他顾左右而言他,抖搂出“自己的教练不在国家队”的事儿,无异于火上浇油。“他这是在回避问题,这不是认识错误的态度和做法”(周继红语),国家跳水队甚至更高层领导的恼火可想而知。现在看来,田亮要重进国家队,不但要有“实际改过行为”,还得重新“认识”错误。   “田亮事件”告诉职场人:   一、犯了错误,要及时承认,认真改正,争取“还是好同志”。这是聪明人的做法。   二、和老东家好合好散,不要公开揭人家的“老底儿”,否则,且不论对方亦掌握着你的“老底儿”,单说那新东家一旦得知,未必不担心将来“历史重演”,因此在你的晋级表上打个问号,也是很可能的。   诗曰:   职场对错称量难,   躬身自检天地宽。   历经磨合有所成,   相别一笑泯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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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啦,谢谢吕委员!

[em17][em17][em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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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亮该被除名,就冲“自己的教练不在国家队”这句话也足以把他除了,不敢承担责任,还非要往别人身上推,最可恶![em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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