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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出现了令人揪心的问题。肯德鸡的“苏丹红”、三鹿奶粉的 “三聚氰胺”毒害了多少孩子,双汇的“瘦肉精”让一个大公司颜面扫地,“地沟油“更不知有多少受害者,上海“染色馒头”安全事件也敲响了国家强力整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警钟。这些形形色色的食品安全问题,就像金融危机一样,席卷整个大地,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更牵动着大家的心,百姓在问:中国还有安全食品吗?**监管部门什么的干活?
我也一直以为,这些只是个别事件,我怎么就没碰到,网上对**监管机构的质疑甚至是咒骂只是个别别有用心之人在抹黑,因为我也是从事食品生产和研发的,对食品和配料自认为还是比较了解的,至少我不会做不安全的食品,做违背良心的事,但亲身经历的一件事让我改变了看法,使我认识到在我的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确实存在着。
最近我在开发一个新产品,口感、口味都很到位,市场调查后反馈很好,但就是颜色始终不理想,不能引起食欲,市场部很着急,眼看上市日期越来越近,万般无奈中急忙向一个从事食品添加剂代理的朋友求助,说实话,这个朋友虽说认识,并且关系很好,但我从来没有用过他的任何一个产品,因他的小店和我们公司门不当、户不对。朋友很热心,也把这次机会看得很重,开始给了我几个从国外进口的产品,试验后效果不理想,于是我生气的说:“你平时不总说我不照顾你生意吗?现在机会来了,你的产品就是不行,可别怪我!”朋友没有说话,转身从里间的暗格里拿出一包样品来,很得意的对我说:“别着急,我还有秘密武器,保准这个产品行!” 我质问道:“那你怎么不早拿出来?” “你们公司不是牛吗!这个产品不知你敢不敢用?”听他一说,我马上冷静下来,仔细看了看,标签上只有一个编号,下面标识广东某公司(是哪个公司的,这里我就不说了),撕开口,倒出一些红不红、黄不黄的,灰不溜秋的粉末来,用水溶解后,显现**,我怀疑道:“这是什么,行吗?就这么点样品,能供上货吗?”“我就知道你要问,走,到我库房去!”他开着车,转了几个弯,约20分钟样子,来到一个小区,这是一个我从没来过,也没听朋友说过的地下仓库,昏暗的灯光下,堆着几百件货物,发黄的纸箱上光秃秃没有任何标记,偶尔见到物流公司的几个小字。我问:“这到底是什么?搞什么鬼?”“看咱俩是哥们,实话告诉你吧,这叫红曲黄,我都卖了2年了,就是靠这个产品,我才赚了点钱,否则我早就关门了,但这个产品效果非常好,稳定,价格还很便宜,几乎什么产品都能用。”“那怎么连标签都没有?”“标签我店里都有,看你需要什么样的标签,厂家都给我了,可以标成红曲红,也可以标成红曲红加其他,反正厂家这两个生产许可证都有。”“为什么不直接标红曲黄,这个产品听着怪耳熟的,没有问题吧,能不能用啊?是不是没有生产许可证啊?”“对啊,就是因为没有生产许可证,所以才不敢标,国家对这块查的挺严的,实际上是国家标准落后,这个产品其实就是由红曲红变来的,具体的你这个大科学家、工程师应该比我明白!”听完朋友的介绍,我沉默了,但使我越听越不对劲,决心弄个明白。
回到公司,我立即打开电脑,全力搜索关于红曲黄的知识。终于明白了他的真面目,GB2760是我们食品技术人员的基本法典,费了很大劲,正本上没有查到,后来咨询法规部,终于找到了(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6号)关于批准紫甘薯色素等9种食品添加剂的公告,其中有红曲**素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公告:
三、红曲**素
英文名称:Monascus Yellow Pigment
功能:着色剂
(一)红曲**素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食品分类号    食品类别    最大使用量 (g/kg)
07.02    糕点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4.02.03    果蔬汁(肉)饮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4.03    蛋白饮料类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4.04.01    碳酸饮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4.04.02.02    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及其他饮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4.06    固体饮料类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5.02    配制酒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6.01    果冻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二) 质量规格要求
1. 生产工艺  
红曲米用碱溶液洗脱,分离得出红曲红色素,再加入硫化物黄化,干燥制成红曲**素。
2. 性状  褐**粉末。

对照我所开发的产品,发现许可范围上面没有,生产工艺也比较简单,但用了碱液和硫化物黄化,这是一个什么工艺,我很好奇,继续查找,终于找到了2010年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公开征求拟批准食品添加剂意见的函,其中“2.生产工艺”描述:
红曲米加水和氢氧化钠(0.03%)进行洗脱,洗脱液加入盐酸(0.012%)沉淀分离,分离后加入碳酸氢钠(0.008%)还原,产生红曲红色素,红曲红色素溶液加入连二硫酸钠(0.05%)进行加热,搅拌产生红曲**素液,干燥后形成红曲**素。
对照前后两个生产工艺,发现公告的要简单的多,所用物质也有所变化,由于不是这个行业的专家,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有什么区别,卫生部公告的前后区别那么大,时间也差了两年啊,不是说要限定时间的吗?为什么呢?也请各位大虾帮忙指教!在此表示感谢!
但我发现一个问题,这样出来的红曲黄,怎么能标成红曲红呢?这个生产工艺出来的红曲黄明显是通过化学反应得到的,究竟是属于天然的还是合成的?我看怎么也摆脱不了合成的嫌疑,怪不得朋友说那么稳定、那么便宜,那我不如直接用柠檬黄好了,柠檬黄更便宜!这样的新产品出来通过毒理实验了吗?国外有用的吗?怪不得没有生产许可证呢?如果这样的产品掺在其他类的色素中能检验出来吗?
想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这些黑心厂商(当然也包括我那朋友),为了自己挣大钱,追求最大的自身利益,无中生有,假冒伪劣,张冠李戴。难道他们不知道,这种行为是犯罪行为?他不但影响了人们的生命健康,如果使用这些未经许可的伪劣假冒产品出口国外还会引起外交纠纷,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他们这样做实在是不应该啊!无疑是一种羞耻,一种无能,一种人性泯灭的表现。
作为一名食品科技工作者,我们要有良心,是的,追求利益是企业的天职,但他们不能丢失了人性;是的,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竞争的是价格,但是他们不能假冒伪劣,张冠李戴,让好人蒙受不白之冤;是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内部之间,企业与民众之间有时会利益分配扭曲,但是他们不能拿消费者的健康来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