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过期食品处理不应止于退回企业 [复制链接]

1#
    当地食药监局强调,经营者应按合同约定,把未售完的临近保质期食品退货给原供货商或生产者,并建立退货台账。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接收退货食品后,应独立隔离存放并用显著标识区分。不得再以任何形式继续销售、重复利用、自行转运或随意丢弃。食品退货回收台账应如实记录退货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日期、退货回收时间等,双方签字盖章,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这些措施确实是必要的。但是,如果真的如此执行,可能存在一个问题:这些过期食品退回供货商或生产者之后,不准继续销售、重复利用、自行转运或随意丢弃,而要专门隔离存放并建立台账,最后究竟到哪里去?从理论上分析,存放到一定的时候,这些食品肯定会发霉变质,那时候不丢弃就会变成一个污染源了。是不是需要请监管部门到场见证后进行销毁,然后在流水账上勾销?或者就放在低温冷库里永远存放下去,隔离保存一万年?
分享 转发
深圳送水,深圳桶装水,http://www.0755ytd.com
www.0755yibao.com
  www.yibaogs.cn
TOP
2#

销毁,要么是在食药监的监督下销毁,要么自己销毁(须报告给管理部门)
TOP
3#

这个问题很严重,要找到最佳的方法才行!
东莞市恒伸传感设备有限公司http://www.hscgq.com/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