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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次使用者先注册用户,以后通过用户登录,可对填写的产品信息进行增删改。
一个注册用户可以申报多个产品;同一申报单位也可注册不同用户(不推荐),注册用户和填报产品间具有关联关系。
2、填写中按照规定的格式仔细填写。软件提供中心数据库掌握的该批准文号产品信息,此类信息仅供参照不能修改。如果申报人持有的最后批准文件与页面提供的参照信息不符,请将批准文件复印件传真至010-88395070(技术支持),并注明联系方式,以便了解并处理。
3、所有项目填报完成并提交后,可打印申请表。打印的申请表右上方有识别码,供省局接收资料时辨别之用。没有识别码的申请表,将不予接收。
4、如打印后发现错误,申报人可选择“撤销提交”进行修改,再提交后打印。
在省局未接收电子数据前,申报者可以修改信息,一旦省局接收,信息将不能修改。
5、打印申请表信息应与提交的电子信息一致,如不一致,省局将不予接收。
6、申报人可持打印好的申请表及相关要求文件到辖区省级食品药品管理部门申请,不必提交电子文件的存储盘。
根据食药监办许[2011]17号《关于保健食品产品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此处网上填写适用于“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网上填报”。
7、国产保健食品再注册申报也在此进行填报。
8、对于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申报,填报完成后,仍然需要导出数据,将电子文件导出到存储盘,持打印好的申请表及相关要求文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中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