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注册
密码 登录
注册新用户,开通自己的个人中心
我是个老实人,想不出来
捐给难民,让记者表扬公司的义举又害怕
车里的面包一定得销毁,因为过期。(难民也是人,不能因为难民就给他吃过期面包);马上电话通知公司送一些新鲜的面包来,发给难民。这样:
记者的报道就会这样:可口可乐“重视产品质量,热心公益事业”。一举两得!
1.可把面包直接分给难民,因为可口可乐是不生产面包的,发了也不会影响可口可乐声誉。
2.告诉难民,把记者干掉就可以发面包给他们。
当然2是搞笑的。
这个帖子是老帖子了。
补充说明1:
告诉记者发放面包是个人行为,既然是个人行为,就不会有什么新闻价值,就是真的报道了也与可口可乐没有任何关系。
同意发面包给难民,因为过期并不等于变质,给人食用是不会出现问题的,这个,是食品人应该都知道。
退一步讲,记者要报道也不是问题,面包不是可口可乐生产,拍了照片也没用。
ps:一支搞不懂,为什么过期的面包会要通过可口可乐的车子运送销毁?!“可”公司的老总脑袋里是什么?[em06]
我觉得既然过期,就存在给消费者带来危害的潜在风险,就不适合继续食用。
非常欣赏BAOWEIER的答案,充分利用条件以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过期不等于变质,看看印尼对中国援助食品的报道吧................
面包不是可乐的,那新闻记者怎么写,你不能猜出来吗..............
呵呵,可能干掉现场的记者才是好办法!
又有新闻看了
baoweier笔下的记者真像娱记,干掉他![em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