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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食品也不能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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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劳含“苏丹红”?始于英国的食品信誉危机近日在国内引发“地震” 那些进口食品,到底是否含有“苏丹红”?麦当劳的调味品,到底有没有含“苏丹红”?…… 连续两周以来,有关可致癌“苏丹红(一号)”的追问,被全国各大媒体一次次地重复。 “苏丹红”是包括欧美、中国等在内的全球绝大数国家都严禁进入食品的工业染色剂。但最近英国食物标准局却在575种食品中查出这一成分,生产商包括麦当劳、联合利华及亨氏等著名食品企业。因而,这也直接导致英国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食品召回行动。 然而,同样是“进口”食品危机,与疯牛病在中国民间几乎“波澜不兴”相反的是,“苏丹红”却引起了大震荡;昨天,北京市宣布已从亨氏辣椒酱中检出“苏丹红”,再次将此事推向高潮———“苏丹红”,为何让我们如此紧张? 图:食品企业巨头被点名频频叫屈 微妙“苏丹红”:各地齐追查 在大多数消费者眼中,“苏丹红”算不上一个可怕的字眼。原因很简单,该事件起因并不像毒奶粉、毒酒那样,不是死人就是令人致残。说到底,它是一件祸起于他乡、禁发于国内的食品安全警示,并且迄今为止也没有人由此而受伤害,因而所带来的冲击微小得多。 但这并不影响“苏丹红”事发后在全国范围内的震撼。“北京拉网检查苏丹红”、“广州全城围剿苏丹红”、“麦当劳食品被疑含有致癌物”……各类文章一时充斥媒体。麦当劳、联合利华等食品企业相继声明,目前在国内出售”的各类食品不含“苏丹红”;而麦当劳在全国各地的分店,由于工商及检疫部门的一再检查,还闹出“停用芥末酱”的传闻,在公众的一再追问中,只好又发出第二次声明,极力否认有染“苏丹红”。 看起来影响并不大的“苏丹红”,缘何会引发“地震”?其微妙之处,正在于该事件创下的“三个第一”:近年来国家主管部门首次在媒体报道前(毒大米、毒奶粉等都是有关部门在媒体曝光后才部署行动),直接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在食品安全监管严格的欧美等发达国家,首次传出因管理疏漏而导致的事故;首次从管理一流的跨国食品企业中,传出因管理漏洞而导致的事故。 谈“毒”即色变:名牌也不灵 不过,这“三个第一”似乎还不能说明,“苏丹红”为何能在全国掀起轩然大波。倒是广东省食品协会一位负责人的说法“一针见血”:如今老百姓“谈‘毒’色变”。 近年来,在毒大米、毒奶粉、毒酒等事件频频发生之后,消费者对“入口”食品的安全,可以说“打起了十二分精神”,并且在政府和专家的呼吁下,开始“只相信品牌产品”。但现在的问题是,连名牌食品也被列入了“黑名单”! 这的确是连平时“最想得开”的消费者,也“想不到”的事实。如果是“山寨厂”的食品质量出了问题,还情有可原,那毕竟是彻头彻尾的非法操作;而如今,连平时值得信赖的国际知名食品企业,也卷入了“非法”行列。联合利华,包括素食汤、通心粉和调料等七八种食品违禁;亨氏,冷冻食品及焗豆等四个品种遭点名;可口可乐,属下“玉泉”牌果汁被召回…… “相当一部分消费者茫然失措。”广州农林下路一家大型超市部门经理林先生昨天向记者介绍,前几天不少来我们超市的消费者,购物时都在小小翼翼地看食品来源,“即使我们声明已全面检查过,他们还是不相信”。 更大的威胁:食品添加剂 对充满理性的业内人士来说,“苏丹红”带来的更大震撼还在于,食品管理水平如此严格的欧美都会“出事”,国内呢? 据卫生部食品添加剂监查委员会一位委员介绍,此次英国食品行业风暴的源头是印度进口的红辣椒粉,有生产者为了色泽鲜艳加了“苏丹红”。而进口这一原料的英国第一食品公司,又将其加入到各种调味剂中销往各大食品制造和经销商,从而引起连锁反应。 对此,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院院长张水华教授表示,这说明在食品产业链上,越往上的源头企业规模就越小,多而杂,也容易出事。他同时表示,类似的隐患在国内也极有可能存在。 目前我国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2个品类1500多种,正确使用这些添加剂可以改进产品的色香味等。但是一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超量使用添加剂,甚至将化工用品用在食品生产中,为节约成本以“工”代“食”频频出现。而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大部分调味品都没有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一人士直言不讳地说:食品添加剂已经成为食品安全的最大威胁。 亨氏辣椒酱检出“苏丹红” 据昨日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通报,北京市有关部门日前从亨氏辣椒酱中检出致癌色素“苏丹红一号”,同批次产品已被责令下架召回。被检出含“苏丹红一号”的是由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批次为“2003年7月7日”的“美味源”牌金唛桂林辣椒酱。据检测结果显示,两个样本均检出“苏丹红一号”,残留量为0.6克/千克。其余32个样本均未检出“苏丹红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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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问题的都很名牌![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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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名牌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或单纯追求产品保质期(外观质量如:裼变等),追求利润最大化,有时候违心加入对人体有害或劣质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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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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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这件事情就像是法律一样,法律永远没有完备的时候,不法分子就有机可曾。待有新的问题出现时,就有了新的立法。换句话说,也不能怪罪那些大型企业,但是明知道会伤害消费者的利益如果还是那样做的话,那就不配作企业,往小里说,不配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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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食品的本来就是做良心的行业

做食品企业不行

做人就很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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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食品就是做良心

但是万事都不是绝对的,唯一绝对的事情就是没有绝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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