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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文章摘自《东方早报》 记者:马俊 责任编辑:吉彦波)        进入2月份以来,网民单志东状告上海热线的诉讼成为一个热点。这个案件最终判决结果目前尚无法预料,但是围绕着这起普通的民事诉讼已经展开了一场耐人寻味的媒体讨论。讨论的焦点并不仅仅局限在引发诉讼的“维他奶事件”上,而是更加深入地触及到了网络自由和控制的话题深处。     在讨论网络自由和控制之前,应该对网民单志东的愤怒进行一番解析。设想一下,一个人的数十个账号在自己经常活动的网络社区中先后被封,自己的言论被悉数删除,其理由仅仅是自己发布的某些信息可能会给网络社区的管理者带来麻烦——这些消息真实性的重要性在这次争论中已经退居其次,人们关注的是,作为一个应该持有中立立场的门户网站何以在一次漫不经心的对网民权利的漠视中站到了自由的对立面?     被称为网虫的那些资深网民肯定都有过类似于单志东的体验,次数或多或少,他们都曾被网络管理者以各种理由删除言论,封杀账号。并不能保证,网络管理者作出此类举动的缘由都是因为网民的言论违背了这个时代大多数人的价值取向、道德底线和网络世界必须遵循的社会法规,事实上,很多封杀和删除的行为是基于网络社区管理者自身的利益而作出的——类似于上海热线因为“维他奶”企业的一封律师函而采取了简单却未必有效的手段。     提起诉讼,是网民在网络虚拟社区中无法得到权利的保障而向现实社会寻求支援的无奈之举,在有关网络的法律条文严重滞后于现实的中国,这个案件想必令法官们颇费踌躇。因为这个少见而十分容易被当成典型案例的普通诉讼,将会给以后的网络立法和法律修正提供一些现实依据,它也会对今后国内的网民们和门户网站,甚至互联网络之间如何处理相互关系形成深远的影响。不夸张地说,这个案件的判决结果或许会造成一次分野:网民和网站,是在随意的控制中继续对抗还是在平等自由的网络精神下实现融合?     面对强势的门户网站的封杀,很少有网民会像单志东这么做。他们有自己和网虫身份匹配的途径。就在单志东决定提起诉讼之后不久,一个规模很小的类似于个人主页的小型网页被建立起来,专门用于介绍此次个体网民和大型门户网站的对抗全过程,页面上清楚地显示建站日期是2005年2月4日。随后,一大批网民蜂拥而至,发表评论进行声援,更有不少网民为这个网页四处建立友情链接,力图扩大事件的影响。     姑且不论这个案件的判决最终会对谁有利,上海热线在数目庞大的网民中因为被推上了网络道德和游戏规则的被告席而已经显得面目可憎。而实际上,正如前文所说,这一切后果和“维他奶事件”的真实性已经关系不大了。或许,在国内的互联网上并不总是有人呼喊“自由平等”一类的口号,但是网民以自己的联合行动表明了立场。     在“端对端”的互联网时代,理论上来说一切网络终端的个体用户,只要立场相近就有可能联合起来,成为一股极其强大的舆论力量,这股力量屡屡对现实进行了干预。有心人会发现,近几年来影响力巨大的所有新闻事件中,因为网络推波助澜而成为全国关注焦点的事件比例越来越高。这反过来又再度提升了网络的影响力。这一切都必须是建立在网络自由的基础之上,而在网络两端的对抗,只会让网络——这股新兴的话语力量重新落入传统大众传播产业的窠臼之中。 事件背景介绍(由转载人提供):     网民单志东以真实的姓名在"上海热线"论坛上发布了“维他奶”(当时的法人代表:罗友礼、总经理:刘欢平、厂长:伍咏霜)使用霉变豆粉生产豆奶一事,随后"上海热线"仅根据“维他奶”公司的一封律师函封禁了这位网民的数十个帐号。不久该网民携报道此事的《法制生活报》和《身份证》赶了近50公里的路程到网站交涉未果,一怒之下,该网民将"上海热线"告上了法庭!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并于2005年2月22日开庭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