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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种网小编给您带来种子批发最新的报道:
农产品种子批发是农业生产不可替代的生产资料,“一粒种子可改变一个世界”,可见种子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优良品种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越显重要, “‘十五’期间,江苏省育成农作物新品种243个,比‘九五’增长54%。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5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8%,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重要贡献。”可见良种在农业生产上有如此巨大的作用。然而,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新的农作物品种得到保护,品种权人以保护品种为由,垄断种子市场,哄抬种子价格,导致市场的种子价格越来越高,不少种子的价格违背了种子的价值,使农民“望种心叹”。
蔬菜种子批发市场现状 :以“品种保护”为由,垄断种子市场货源,大幅提高种子价格,损害农民利益 。
目前,几乎所有的大田作物种子审定通过后都进行了品种保护,有的在进入区域试验时就对品系进行了保护,一旦通过审定就立即进行品种权转让(抛售),从而进一步垄断种子市场。
以“科技普及”为由,大肆渲染自己的品种,排挤他人品种,达到大幅提价的目的 ,不少种子经营企业,掌握农民心态,迫切要求购买抗病力强的品种进行种植。某品种审定通过后,品质、产量一般,抗性(抗病性、抗倒伏性、抗虫性的总称)稍好,为达到自身目的,在品种宣传时,大肆渲染自己的品种,致使农民纷纷高价抢购,导致该品种需求大增,从而达到哄抬种子价格的目的。
**部门推波助澜,导致种子价格虚高 ,为了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加速农作物新品种的推广,国家实施良种补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多层管理、多层剥皮现象。事实上良种补助项目需经招、投标确定的种子价格,但其真实价格均高于当年的市场零售价,有的还出现种子“倒流”。
新品种大多是国家级科研院所育成,育种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已获得**的财政支助,品种审定后又以品种权的名义收取高额的保护费用,从而出现了财政投资,单位获取品种权后**品种权,品种权人以市场维护为幌子,统一市场零售价格,从而导致价格虚高。  
实行育、繁、售一体化,减少流动成本,降低种子价格 ,获得**财政补助资金培育的农作物新品种审定通过后,无偿转让给国有农业企业,由国有农业企业组织生产、销售,从而减少棉花、蔬菜、蘑菇种子批发的生产、经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