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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是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在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予以登记的。其审查原则是不得与当地的企业重名;商标是按照《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予以核准注册的,其审查原则是不得与申请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类似。所以企业名称所拥有的企业名称权(或称商号权)只在当地有效。而商标权则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保护。如果有企业名称和他人的商标文字完全相同,则企业名称不得恶意使用;恶意使用指定招牌上、广告宣传上突出醒目地标志这些文字,这就侵犯了别人的商标专用权;反之,属于当或善意使用自己的商号权,不属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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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一休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