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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走了,SC来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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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人生尽是“绿了芭蕉红了樱桃”。随着食药监管体制调整和机构改革到位,以及新《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配套法规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药总局16号令)也于日前颁布,同步将在10月1日正式实施,这将标志着既饱含荣誉又备受诟病的QS即将告别历史舞台。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今后将以SC开头,相比QS从Quality Safety到QiyeshipinShenchanxuke这种近乎可笑式的变化,SC顾名思义就是“生产”两字拼音头字母的组合,虽然貌似少了名字意义上的“高大上”,但带着新使命而来的SC不乏带着许多诚意和新意。整个内容,笔者把其总结为“五增二减”。


五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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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范畴扩大。把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纳入食品生产许可的范畴。也就是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同是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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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主体资格扩大。以前只有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才能申请QS,把个体工商户排除在外,现在是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均能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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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有效期延长。有效期从3年延长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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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食品许可类别增多。发证单元从28大类增加到31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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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增多。许可证正本要载明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人员、投诉举报电话、签发人、二维码等信息,副本还要载明外设仓库,这些都是以前没有的,甚至都是不敢想象的。

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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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证书形式的减少。正本、副本、附页减少为正本、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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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换证程序的简化。如果企业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仅是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大大简化了企业的换证的时间、流程。
    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将会根据风险程度逐渐从市局下发到县级局,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便利性增加,同时,对县级监管部门是很大的挑战,如果许可和监管的职责同时承担的话,县级局面临的压力将越来越大。总之,变革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大家总要慢慢学着适应。

                                 ——作者:食品论坛捍卫舌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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