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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8月印发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国办发〔2016〕65号),结合广东的实际,省**组织对《广东省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粤办函)〔2014〕368号)进行了修订。2016年11月,省**办公厅正式印发《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粤府办〔2016〕121号,以下简称《省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工作,并对评议考核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是考核内容更加明确。《省考核办法》按照国家关于“考核主要从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状况两个方面,对食品安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水平等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议考核”的要求,明确广东省的考核内容主要为省**与各市**签订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及省**印发的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规定的任务完成情况,使得各地尽早知悉考核要求,提前做好年度工作部署。

       二是考核环节更加合理。在国办65号文规定的实地检查、自查评分、部门评审、综合评议4个环节的基础上,增加了“专业测评”环节,即由省食安办委托专业机构对各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综合评议的组成部分,进一步提高年度评议考核结果的社会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是考核结果使用要求更高。《省考核办法》将考核排名在前三分之一的地市评为**,排第8名及以后的一般评为B级,而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市评为C级,其中参照国办65号文中关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连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形,修订为“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的”,既严于国家要求,也与《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 号)规定的“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的要求相一致。

       四是考核结果运用更严。《省考核办法》在国办65号文基础上,增加“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排名后三名的市人民**,以及对考核中发现有系统性风险或区域性风险的县(市、区),按规定对该市或县(市、区)人民**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以及将责任约谈情况纳入地方人民**工作评议、考核记录”等内容。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旨在以考促改,即整即改,鞭策后进。

​       星创众谱作为广东省食品安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秘书处单位,紧跟国家和地方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发展战略,推动联盟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协同创新发展规划,从而提升食品安全领域的协同创新能力,推动我国食品安全行业发展,为大众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