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菌测定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规范沉降菌测定的操作。
2、适用范围:车间沉降菌的测定。
3、责任者:微生物检验员。
4、标准操作规程:
4.1化验员在实验室将检测用的琼脂培养基配置好,并严格消毒121℃、15分钟。用无菌的报纸包好,从风淋物料入口风淋后进入车间。
4.2车间沉降菌检测员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更衣、消毒进入车间。
4.3 在测定沉降菌时要尽量减少人员流动,以减少人为误差。
4.4 在包装一、包装二、配料间、暂存间分别选取3、3、3、2个点进行采样。在工作区采样点的位置立地0.8m-1.5m左右(略高于工作台面)。
4.5 将已制备好的培养基按4.4的要求防治,打开培养皿盖,使培养基表面暴露0.5h,再将培养皿盖上后倒置。
5.培养:
5.1 全部采样结束后,将培养皿倒置于恒温培养箱中培养。
5.2 在30-35℃培养箱中培养,时间不少于48h.
5.3 每批培养基应有对照试验,检验培养基本身是否污染。每批选定3只培养皿做对照培养。
5.4 菌落计数:用肉眼直接计数。若培养皿上有2个获2个以上的菌落重叠,可分辨时仍以2个或2个以上菌落计数。
6.注意事项:
6.1 测试用具要做灭菌处理,以确保测试的可靠性、正确性。
6.2 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为对样本的污染。
6.3 对培养基、培养条件等其他参数作详细的记录。
6.4 由于细菌种类繁多,差别极大,技术是一般用透射光于培养基背面或正面仔细观察,不要漏计培养皿边缘生长的菌落,并注意细菌菌落与培养沉淀物的区别,必要时用显微镜鉴别。
6.5 采样前应仔细检查每个培养基的质量,如发现变质、破损或污染的应剔除。
6.6 沉降菌测试前,被测试洁净室的温湿度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静压差必须在规定范围内。
6.7 沉降菌测试前,被测试洁净室已经过消毒。
6.8 测试状态有静态和动态两种,测试状态的选择必须符合生产的要求,并在报告中注明测试状态。
7.结果判定:
7.1 洁净室内的平均菌落数必须低于所选定的评定标准。
7.2 若某洁净室内的平均菌落数超过评定标准,则必须对此区域先进进行消毒,然后重新采样两次,测试结果均须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