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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油企业需要进行QS食品认证吗?

最近有朋友问食品QS认证怎么申请,具体需要些什么材料……今天九马商贸写下来供大家参考!

一、QS是什么?

所谓“QS"是”质量安全(Quality Safety)的缩写。QS为食品生产企业办理的生产许可证,全称为QS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QS认证的内容

  (一)是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于具备基本生产条件、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凡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企业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二)是对企业生产的出厂产品实施强制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强令实行委托检验。

(三)是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检验合格的食品加贴市场准入标志,即QS标志。

   三、企业实施QS认证的意义

  1.获得入市资格:通过认证,是产品进入市场的有效通行证。

  2.规范食品生产:依照产品良好生产操作规程规范产品的生产过程。

  3.提高产品质量:通过质量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对产品实现全过程实施控制,减少质量波动、减少不合格品,从而有效的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4.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化管理,对每一项生产活动实施控制。

5.降低成本:通过管理体系文件的制定,规范每一位员工的行为,科学、合理的运用资源,减少返工,降低成本,进而提高企业的效益。

四、  受理对象为公司,个体工商户不能作为申请主体。

五、  费用(仅指软件不包括厂房、设备、人员等硬件投资):

(1)申请费:2200一个单元,同时申请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每加一个440元

(2)检验费用:按国家各省标准执行

(3)其他费用6000——10000元

六、 申请QS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主要程序。如下:

企业提出申请材料---质监局审查材料及现场----审查合格材料上报省局---省局发证;

1、申请阶段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应按规定程序获取生产许可证。新建和新转产的食品企业,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市(地)级质量技监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后,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提交材料(QS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三份(3)换证企业还需提供原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三份;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提供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5)生产场所布局图一式三份(6)工艺流程图(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7)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式三份(8)产品标准。如果产品没有国家标准,需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企业标准备案一式三份(9)申请表中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封面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复印的印章无效。

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从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知起,在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2、审查阶段

  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在40个工作日内,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

   审查组或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经必备条件审查和发证检验合格而符合发证条件的,地方质量技监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统一汇总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收到省级质量技监部门上报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

  3、发证阶段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省级质量技监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七、其他问题

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不同食品其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在相应的规范文件中规定。

换证: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企业应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换证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规定的申请程序进行审查换证。

  年审:  对食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年审申请。年审工作由受理年审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年审合格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在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副本上签署年审意见。

  变更: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食品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种类食品的,应当在变化发生后的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受理变更申请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审查企业是否仍然符合食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的要求。

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不是洪水猛兽,但涉及食品安全必须认真对待。希望能帮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