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不知有否帮助。
16.07、员工的健康
16.07.0 目的 防止员工健康因素对产品安全造成危害。
16.07.1 员工体检制度
16.07.1.1 可能接触物料或食品接触面的固定员工,包括产品加工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技术品管人员、设备维修人员,每榨季开始生产前到市/区防疫部门体检一次,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16.07.1.2 临时工人因流动性很强,安排在工厂所在地医院体检。
16.07.1.3 上述涉及的所有人员,必须在被证实无相关健康问题后方可上岗。
16.07.2 员工患病申报制度
16.07.2.1 员工发现自己患下列疾患时,必须立即向公司报告:①各种类型的肝炎;②肺结核;③鼠疫、霍乱等各种肠道传染病;④蛔、蛲、鞭、绦虫等各种肠道寄生虫病;⑤各类传染性、脱屑性、渗出性皮肤病;⑥手部、面部等裸露部位的化脓性伤口;⑦其它可能污染产品或传染同事的任何疾患。
16.07.2.2 员工申报后,公司应立即停止其现有工作。公司自己无法确认该病患是否会影响食品安全,应请教相关医生、专家、学者。
16.07.2.3 刻意隐瞒自身相应疾患不申报的员工,一经查实,坚决解雇。
16.07.3 一般化脓性伤口的处理 对于带有创口或创面较小的化脓性伤口的员工,可以在进行如下处理后继续上岗:洗净脓汁→消毒伤口→敷覆消毒剂→包扎伤口→防水包扎→戴好无渗漏手套(手部伤口)。
16.07.3 产品安全性评估 在员工申报自己患有或可能患有上述疾患后,公司应立即指定有关人员同该患员就诊医院有关人员联系,确定该患员①可能的最早患病时间;②传染力的强弱;③有否其它可能的严重危害,然后决定相应的产品如何进行处理。需要的话,启动ISO体系的产品召回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