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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2004年厦门市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计划》的安排,最近组织了第一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监督抽查,共抽查了该市的32家生产销售单位的49批定量包装商品,涉及大米、酒类、茶叶、干果、牛奶、洗涤用品等与老百姓消费密切相关的商品。经检测,有22批定量包装商品标注的净含量与实际净含量不符,合格率仅为55.10%,较去年同期下降33.13%,下降幅度是历年来最大的。

    主要原因是此次监检的对象是一些生产规模较小、计量管理水平较差、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的商品。其中,湖里全日经济商场销售的标注“光明面制品厂”生产的手制面线标注净含量230g/包,标注“福州市贤丰粮油食品厂”生产的高级阳春面标注净含量450g/包,实际平均偏差分别为-25.4g和-35.4g,被抽查的样品全部超出国家规定的最大允许负偏差,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