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已经导致13名婴儿死亡,百余名婴儿住院治疗。而这只是迄今最近的一起食品安全事件。近年来,包括毒大米、毒韭菜、敌敌畏泡菜、头发酱油等在内的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人们不禁感叹:究竟还有什么食品是真正安全的?据了解,目前涉及食品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竟有10个之多——
职能部门跟着媒体跑
近年来一个个被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无不令人心惊胆寒:
——湖北省荆州市津津乐调味品厂生产的“红帅”酿造酱油,竟然用废毛发作为其氨基酸液的生产原料。
——四川彭州市九尺和蒙阳镇一带的泡菜加工厂,把用工业盐腌渍过后的又喷洒了剧毒农药敌敌畏的泡菜销往全国。
——河南新乡的黑心商贩把黄曲霉素严重超标的霉变大米用矿物油“美容”处理后当作好米卖给人吃。
还有什么地沟油、毒韭菜、吊白块、激素水产品……几乎所有能入口的食品都有人造假。
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一起起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几乎总是由媒体率先曝光,公众哗然,然后相关执法部门迅速出击,一举消灭黑窝点,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难怪有人说,中央电视台的记者真累,一会儿潜入酱油厂,一会儿跑到泡菜厂,一会儿要跟踪米贩子,真该被授予“最佳食品卫生监督员”的称号。然而对于总是跟在媒体后面的政府职能部门而言,这种职能上的错位不能不说是一种尴尬。
食品安全有10个“婆婆”
食品市场屡屡出现问题,无疑暴露出监管上存在巨大漏洞。那么谁该对食品安全负责呢?记者采访发现,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竟然有10个之多。这些部门及职责分别是:
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领域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以及与食品有关的动植物疫病的监督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监督生产领域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和被许可的食品生产单位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情况。
卫生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资格、食源性疾患以及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场所,食品添加剂、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安全卫生状况的监督管理。
工商部门:负责监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坐商。
商务部门:负责对生猪屠宰和食盐加工、销售行业的监督管理。
药品监督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的初审和监督执法。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游商。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教育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幼儿园、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建设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交叉执法暴露监管漏洞
陕西省卫生部门在市场排查“劣质奶粉”过程中就发现一种怪现象:7种劣质奶粉的外包装上明确标着仅有8%的蛋白质含量,不符合现行奶粉国家质量标准中蛋白质含量不低于10%的规定,但却具有产地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披上了“合法”外衣。据业内人士介绍,由于食品行业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各自执法、各自“发证”的现象十分严重。
一位食品界资深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各自为政,这些部门制定的标准有的甚至相互冲突,如对猪肉中是否含有瘦肉精的检测,卫生部门与农业部门依据的指标就各不相同,两者相差50倍之多,孰是孰非让人疑惑。
一位京城某大型市场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有些执法监督只起到摆设作用,难以产生实质效果。“工商部门倒是派了两个人驻守市场,但是他们没有检测设备,每天巡查一下,根本发现不了什么问题。”他说,“我们自己倒是设立了食品检验中心,所有商品进入市场前都要先进行检验,合格后才允许经营。但是对于不合格食品,我们只能劝其离开,不能进行处罚,因为我们没有执法权。”据悉,像这种有检测能力的机构没有执法权,而有执法权的部门又缺少检测手段的现象非常普遍。
为了防治外省市不合格畜产品流入京城,北京市在各主要进京路口都设有检疫检查站,但是去年底,山东省潍坊生产的注水冻鸡肉还是流入了北京批发交易市场。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原来,检疫检查站只负责对进京的动物食品进行索证检查,即索取《动物检疫证》和《车辆消毒证》,而对注水肉的品质管理并未列入其监督检查的工作范畴。从职能分工上,食品的疫情检验检疫是由北京市动物检验检疫局负责,而食品的品质控制又是由北京市技术监督局和工商局负责。由于分工过细,使得制假造假的不法分子仅凭一张动物检疫证明作为进京的通行证,就畅通无阻地把问题食品流入北京。(商报记者 徐慧)
专家视点:四项对策保安全
采访中,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总工程师冯平、北京市东方友谊食品配送公司总工程师唐俊杰、北京养猪育种中心副主任郭万库、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蔡昌京等几位食品界专家对解决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一、整合食品卫生监管部门
我国负责食品安全的部门很多,如工商、卫生、质检等职能部门,这种多头执法容易产生相互推诿现象,影响工作效益。建议合并食品检测机构和市场监督机构,使监管工作有机地衔接起来,不给市场监管留下漏洞。
二、实行市场“准入制”
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资格管理,严格按法定标准和条件实施卫生许可、生产许可等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行政许可。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逐步推行良好农业规范(GAP)、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ISO9000、ISO14000认证等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危害措施。
三、提高制假售假者的成本
对正规厂家、商家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以“倾家荡产”为标准,加大处罚。发现一次严重食品造假售假行为,按照国际通则永远逐出本行业。对无证无照的“黑窝点”,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四、引入问责部门领导辞职制
执法部门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即对自己分管的“责任田”的管理要制度化、常规化,而非运动式。对于没有做到“守土有责”的部门,应启用行政问责制。明确规定由于食品安全导致的财产、生命损失到哪种程度,哪个部门、哪个级别的领导应引咎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