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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维持到20世纪80年代发生了变化,我国奶业起步孕育了一个引人注目的高速发展期。变化的原因除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外,主要还有两个特定的具体因素:
一个是起始于1983年终止于2004年,我国政府基于我国是个缺奶和贫奶的地区,先后接受了由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WFP)和欧盟(EU)的连续五期的奶类发展无偿援助项目。直接受援款为人民币10.5亿元,国内配套资金为17.4亿元,涵盖24个省、市、自治区,历时20年之久,累计使用了9万吨脱脂奶粉(SMP)和3万吨无水黄油(AMF),共生产了近百万吨再制奶(recombinedmilk);按规定以30-50%的比例与所在地生产的生鲜奶相混合后供应市场。当时国家农业部设立“国家奶类发展项目办公室(CDPO)”专管此事。这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奶业产业化的发展;特别对缓解当时大城市出现的“喝奶难”问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培育和发展了液态奶市场。当时国家卫生部专门为此而发布了《混合消毒牛奶卫生标准》以示与原消毒牛奶的区别,在我国奶业界首开先河,引入了非常规的标准体系。
另一个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高强度热处理的灭菌奶技术,尤其是“超高温瞬间灭菌奶(UHT)”技术和设备的大规模引进,不少企业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尤其是北方企业,一改传统的固体或浓缩奶制品,为同样具有长保存期的液态奶灭菌产品,直接供应终端消费集中的城市市场。由于灭菌奶不需要冷链保护,运输销售更方便,加上我国迅速发展的超市和大卖场等新商业模式的出现,进一步促进了我国城市及周遍集镇居民液态奶的消费。与此同时,国家标准GB5408.2《灭菌乳》规定了此产品容许使用奶粉复原为原料;事实上,至今我国颁布的国家产品标准如酸奶、炼乳、奶粉、奶酪、含乳饮料等,除了巴氏杀菌奶之外的几乎所有其它奶制品,都容许“二次”或“多次”对奶和奶制品进行加工生产。非常规标准体系已经无声无息地全面渗透进入了我国的常规标准体系。据我国海关统计,在1995年至2004年的十年间,进口奶粉总量达68万吨,相当于复原奶500万吨,是奶类发展项目受援二十年间总量的五倍;占了同期我国牛奶总产量的一半。另外在此期间还进口了乳清粉103万吨,其中除了高质量的脱盐乳清粉用于婴幼儿食品外,其余主要是用来替代奶粉制造各种含乳饮料的,估计其产量为1200万吨左右。
然而在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法规建设方面,除了要求企业在“使用奶粉作为原料时,须在产品标签上加以说明”外,没有任何配套措施,包括制定必要的检验方法。事实证明,这个要求本身也就成了一纸空文。在这样的标准法规结构大背景下,一方面,由于市场需求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的相互作用,我国奶业在世纪之交时,不仅出现了连续十年持续发展的新局面,而且出现了“五年超过五十年”的发展速度奇迹。另一方面,我国社会整体对奶和奶制品认知程度的提高,由于缺少科学的引导,却是严重滞后的,绝大部分消费者根本无从了解诸多奶和奶制品之间的客观区别,好象只要有个“奶”字,就全是一样的了!造成的结果是:含乳饮料的发展速度事实上超过了液态奶;液态奶中,灭菌奶的发展速度事实上超过了巴氏杀菌奶;有些奶业加工企业的工艺工程师,习惯于解决问题专找“添加剂”,置“纯奶不得有任何添加物”的工艺纪律而不顾,成了实际上的“稳定、增稠、调香配方师”;至于本土奶牛养殖业的发展,则始终难以实现从“数量发展向质量提高”方向的转变,而且每当奶业遇到风吹草动,遭殃的首先总是我国广大的奶农。
这些与世界上大多数发达或不发达国家都不相一致现象的出现,分析认为与孕育我国奶业高速发展的特定的具体因素,存在着一定的关系;而与我国奶业当前“两套标准同时并行”的深层次因素,则存在着更为直接的因果关系。客观地看问题,坚持常规标准体系的企业,在“两套标准并行的游戏规则”下,对其无疑是不公正的;而本土奶牛养殖业的存在和发展,完全有赖于常规标准体系的运行,在“两套标准并行的游戏规则”下,对他们无疑是更不公正的;“两套标准并行的游戏规则”,也是所有投资业内的外资们,不愿涉足养殖领域和促使他们从液态奶领域全面退出的原因之一。
如果说双重标准体系的存在,曾经发挥了促进我国奶业市场发展的积极作用,那幺今天其制约我国奶业整体进一步健康发展的消极作用,正在日益迅速凸现出来,该是令我们正视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