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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说的"合理避法"并不是说去钻法律的空子,而恰恰是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前提下去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和市场高效运转的可操作性。

2005年的市场运做效果最显著的主要方法有:处方药要实现与OTC产品的结合:即共同享有商标名称、共同享有主治功能、近似的包装设计等,以OTC的广告来带动处方药的销售,应该是处方药的运做出路之一。

我们用OTC的广告把消费者带到了终端,而在终端销售,我们要把OTC与处方药放在一起,并且只摆放少量的OTC产品,大量堆放处方药产品,由于处方药相对OTC明显见效快、效果显著,所以得病的人无论用什么药,只希望病快快好就行。所以消费者会高高兴兴的把处方药买回家。

有人说这样有"挂羊头买狗肉"之味,无论如何我们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最大限度的销售处方药。

当然如此操作,也存在着相当大的难度:如处方药与OTC两个产品不是出于同一个厂家,肯定会出现利益纠纷,这样就需要我们的总包尽量在一个厂家里寻找这两个产品;此外,终端的消费者是冲着OTC去的,我们如何使他转变为我们处方药的忠实顾客,除了商标相同、包装相似、主治功能相同外,更重要的是我们终端销售人员的说辞,因此,我们应该对终端销售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