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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淀粉含量大于10﹪的肉制品处境尴尬,却事实存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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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熏煮香肠火腿类产品中,SB/T10279-1997,SB/T10280-1997分别规定蛋白含量≤14﹪和≤10﹪,淀粉含量≤5﹪和≤10﹪。业内人应该知道,纯精肉的蛋白含量一般在22﹪以下,其他肉的蛋白含量就更低了,即使外加蛋白,比例也大多在3﹪以下,所以火腿类产品的出品率应在160﹪以下,香肠类产品出品率应在200﹪以下(添加较少脂肪的条件下)。

现在,市场上的肉制品分类很乱,一些生产厂家的产品的卫生质量指标没有问题,但淀粉,蛋白含量都达不到SB/T10279-1997,SB/T10280-1997的要求,一些知名厂家也不例外,标签明示的淀粉含量≤18﹪的产品(香×肠)市场上还能见到。这类产品的淀粉超标,销售市场主要在消费不高的边穷地区,城市民工集中的地方。

北方消费者的饮食习惯以淀粉类食物为主,对淀粉并不是十分反感,所以这类产品才有生存的可能。但这类产品称为香肠、火腿也名不副实,对消费者有一定的消费误导和欺骗性。

一时取缔不了,又无合法身份,这类产品处境尴尬,生产者虽不心安理得,但也无可厚非,经销有买就卖,消费者也不能吃一根火腿肠就追究蛋白、淀粉含量多少。与其处境尴尬,不如顺其自然,规范其存在。所以应呼吁管理部门从实际出发,让其有一个合法的身份,以真实的身份出现,既能使消费者有明确的选择,也能减少一些生产厂家对消费者的恶意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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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兄说的有理,市场就是如此,发牢骚有什么用啊。既来之则安之。我们公司也是小厂,以上问题在不增加成本的基础上已经完全解决。如果有技术方面的问题,可以提供帮助。2165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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