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在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工商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消费者王秀珍终于拿到了夏进乳业公司的赔偿款。
2006年3月17日,大武口区消费者王秀珍在楼下的超市,买了一箱出厂日期为3月8日的夏进袋装纯牛奶。3月20日下午6点半,王秀珍喝了一袋奶后,开始腹泻。次日,被折腾了一夜的她,住进了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经医生诊断,王秀珍因饮用苦包变质牛奶,引起了食物中毒。3月26日,王秀珍出院后,到大武口工商一分局游艺街工商所投诉。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积极与新华百货夏进乳业集团公司大武口区业务人员取得联系。经过调解,双方最终协商和解,夏进乳业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消费者王秀珍住院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合计143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