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自称“
人大代表”
7月14日下午4点,在十八里河镇南四环和新郑路交叉口附近的郑州嘉兴食品厂。还没进厂门,管城区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就被10多个蓬头垢面的孩子围住,旁边的地上堆满了他们的行李。执法人员敲开厂房,一个穿白T恤的中年男子称自己是负责人,名叫曾峰,是湖南岳阳市人。他说,这个食品厂是今年5月份刚建成的,一直找不够工人,他就叫厂里干活的人都回老家去拉人。“来时又不说年龄,我看不出他们是童工。”曾峰说,“他们又不带身份证,看着都很大了,不会是童工的。”
而执法人员现场询问得知,这17个孩子最大的才15岁,最小的12岁,全部是童工。
这时,曾峰突然又说:“我是人大代表,你们不能听这些孩子的话。”翻开他拿出的红色封皮的“人大代表证”,上面写着“曾峰,岳阳市岳阳楼区第二届人大代表”等字样。“如果你真的是人大代表,怎么会不知道国家严禁使用童工的政策?”执法人员问。
曾峰顿时无言。
一天工资够买碗烩面
“172元、131元、155元、193元……”曾峰提供的3张工资表上显示,从6月26日至7月14日,这些孩子干了18天,工资最多的也只有193元钱,还有的干了8天只有44元钱,一天工资刚够买碗烩面。
“我没有拖欠克扣工资啊。”曾峰说,“开始定的就是计件工资,干了近20天没挣多少钱是这些孩子手脚笨,我们这的熟练工人一个月能拿上千元钱。”
执法人员当场给他算了一笔账,打包这个活是每箱3角钱,每次打包需要10分钟,那么,一个小时是1.8元钱,一天干10个小时,也就是18元钱,一个月也就540元钱左右,一个工人不吃不喝干一个月还不到600元钱,如果想拿到上千元的工资,每天的工作时间要超过20个小时。
管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王新说,郑州市最低月工资为480元,不管你是什么性质的企业单位,每个月都不能少于这个数。
“最低工资标准在这儿不能用。”曾峰说,“我们这是农村,和城市不一样,最低工资管不住我们。”
“最渴望的事就是睡觉”
17个孩子站在院子里,一个比一个瘦弱,大部分看上去都像小学生,眼神里除了焦急还有无助。
“每天最渴望的事情就是睡觉。”小霞说,“刚来那几天,吃的东西太脏了,呕吐、拉肚子成了常事,再加上天热又洗不成澡,浑身酸臭,病倒好几个人。”
14岁的甜甜穿了一件泛黄衬衣,发着低烧,前两天,身体本来就很瘦弱的她就是吃了不干净的饭后拉了肚子,晚上又发了高烧,半夜实在撑不住了,曾峰才借给小霞20元钱去买了点退烧药。
孩子们的住所也是凌乱不堪,房间里随处可见干硬、变色的馒头,一推开门,里面就会“嗡”地飞起许多苍蝇,弥漫着一股霉味和酸臭味,连成年人都忍受不了的工作条件,这些孩子却忍了近20天,要不是老板把他们赶出去,他们或许还要在这里住上半个月。
在500多平方米的厂房里,污水横流,苍蝇乱飞,一些裸露在桌子上的麻辣食品已经变质、变味,一台麻辣鱼条搅拌机里黑乎乎的原料已经凝固,墙角里堆着成捆的包装袋和纸箱。孩子们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劳作。
当场结清孩子们的工资
执法人员责令曾峰将17个孩子的1889元工资全部当场结清,另外每人补发30元路费。随后,执法人员又将孩子们全部送上去汽车站的公共汽车。
管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王新说:“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监察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王新说,今天先对这家食品厂下达整改通知书,眼下已核实确属童工的为4人,其他人年龄有待核实,劳动部门将及时和这些童工的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查清年龄,是童工的还要对食品厂作出追加处罚。(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本报记者王利军/文 鲁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