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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的文件很多哦,母乳代用品的法规里面早就有规定,不过以前一直没有人管,所以大家都按照要求执行,现在必须按照要求执行了!
通过QD-NOKIA提供的信息,我从网上找到了这份文件,希望同行也看看:
1、 禁止对公众进行代乳品、奶瓶或橡皮奶头的广告宣传。
2、 禁止向母亲免费提供代乳品样品。
3、 禁止在卫生保健机构中推销这些产品。
4、 禁止公司向母亲推销这些产品。
5、 禁止向卫生保健工作者赠送礼品或样品。
6、 禁止在产品的标签上印有婴儿的图片或其他美化人工喂养的图画。
7、 向卫生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资料必须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
8、 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该说明母乳喂养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费用与危害。
9、 不适合的产品,如加糖炼乳,不应推销给婴儿。
10、 所有的食品必须是高质量的,同时要考虑到使用这些食品的国家的气候条件和储存条件。
宣传广告上不得标注婴儿字样,所用幼儿图片需为能走路的幼儿.......
哈哈,无知!95的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中就有,都10年的法规了,还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