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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大虾一问题:
一、最近我司遇到麻烦事!乌鲁木齐清真食品协会发布文件说在境内销售的清真食品包装物上打印“阿拉力”标志,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关于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应当以国家通用文字为基本的用字规定.
二、据了解好多国家的清真标识都有“阿拉力”字样的呀!怎么会违法了呢?现在责令我司即刻将其加贴否则停止销售!
盼请知道的大侠回复,谢谢!!!!!!
什么意思?“阿拉力”是维语的译音,还是“阿拉伯语”的“合法的”一词的译音?
任何一种食品上的标志都应该是有来源的!您的产品贴“阿拉力”标志的来源呢?
至于通用,看到好多产品都使用双语甚至多语言的标志,例如最通用的HACCP和ISO等等一般也是只标明英文缩写,不会用中文标注,或者清真的食品一般会注明阿拉伯语文字的“清真”或英文的“Halal”。
呵呵,不知道说明白了吗?
新疆自治区政府的这种做法我也有所耳闻,个中原因,实在不是一句话说得清楚,简单地说,这是一种制度上的倒退。建议处理办法有三:其一,贵公司如果接受过清真食品认证,可以直接加印该认证标志;其二,你可以采用中国伊协认证,那上面用阿拉伯语明明白白的写着“哈俩里”;其三,直接改写汉语“清真食品”。
好久未上来了。看到热心伙伴的回复,心怀感激!本公司已经花钱摆平此事。
不是很明白,你们产品的包装到底有没有问题?
wangluoxiaob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