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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奶和UHT奶灌装后一般打印的生产日期并不是产品的出厂日期,因为产品还有个检验过程,酸奶还需进入冷库后熟.如果进行商业无菌试验,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出厂.目前国家是否有明确的文件(技术监督部门的),允许企业将产品欲出厂的日期提前打印在包装上?
偶个人认为!打印的应该是生产日期才对!不应该打出厂日期!产品出来应该可以打印生产日期!因为生产日期是不会因为产品的不合格而发生变化!也不会因为产品的合格而发生改变!保质期应该从产品生产之日算起!不是出厂日期算起的!应该可以提前打印并且包装!这是企业行为!当然企业也冒一定风险!就是如果产品不合格就会报废产品和包装材料!为了节约时间提高效率一般企业都会这样做的!因为只要有严格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一般产品质量是相对稳定的!所以企业的产品质量重点在生产管理!我们应该永远记住: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不是检验出来的!检验只是对产品的质量最后放行把关!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11 19:57:54编辑过]
看到几位对“生产日期”的理解有点想当然,国家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有权威解释:产品的生产日期是指生产者生产的成品经过检验合格的日期,或者是产品产出后经检验合格准备销售的日期。
各位仔细看看哟。不过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怎样标注日期,但是乳品协会有报告,可以拿到各省技术监督局备案或者要求发日期标注方式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