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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慰剂(placebo)是由无药理活性(即既无药效,又无毒副作用)的中性物质制成的。 一般认为安慰剂是应用其非特异性心理作用或心理生理作用,使得病人的症状减轻,从而取得疗效。如果安慰剂对病人起到非特异性心理作用或心理生理作用,临床上达到预 期的疗效,则称为安慰剂效应。根据研究发现,安慰剂效应非常普遍,临床上约有1/3的病人使用安慰剂会有效。如对某些敏感的患者、某些顽症和绝症无良药可施用者,以及某些以自觉症状为主的慢性病人和某些种类的神经症患者,常会使用一些安慰剂,以达到减轻疾病症状甚至治愈疾病的目的。早在1939年,Evens就发现66名心绞痛病人中有25人因服用安慰剂(NaHC03)而疼痛缓解。50年代H.K.Beecher统计15篇论文中的 1082例对照组(安慰剂治疗组)病人,其有效率也可达35%左右。因此,有人认为即使 吗啡类止痛剂,其止痛效应也有相当的比重(约36%)是由于"吗啡"这一药名所引起 的心理效应。Byron等甚至报道(1975)有77%癌症病人的疼痛可由安慰剂获得4小时或 更长久的缓解。安慰剂对疼痛的作用,主要在于减轻痛觉的情绪反应(许淑莲)。   用安慰剂治疗疾病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在研究评定一种新药的疗效时,则必须 排除药物的心理效应,此时要设立安慰剂对照组。   安慰剂并不是对每个病人都有效,这决定于医务人员的言谈举止、病人的经历、文化水平、个性心理特征、精神状态、病情以及社会文化背景等。国外有人主张可将病人 分成安慰剂反应者和不反应者两种类型。当然这都是相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