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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类“东坡”商标转让

第30类“东坡”商标经商标持有人许可,正式公告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东坡”商标于2002年2月28日国家商标局批准,有效期为10年;

商标注册号为1722811;

使用范围:糕点、馅饼、饼干、面包、糖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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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肖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