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开个头,希望大侠们支持!讨论!
一日获一红头公告,曰:研发费用可减免税50%。
老总面谈,成---加官进爵;不成---卷铺盖滚蛋。
本部炸锅,有单独活动的,有集思广意的,有不辞下问的。结果如下:
税务部:行!拿表去,弄齐了再来审批。(想想有门,一看,靠!还要什么立项,还要主管单位审批的。想想我这些项目不是换个口味就是换个形状,再不就加个新的设备新的原料之类的。至于要靠上科委定的哪三新真的有点谦强了。谦强就缣强吧,革命还得继续。)
外经委:这事吗,好象不是我这儿管的你,也没这个权力和能耐,你别的地方问问。
科委:你们的这些东东也不在三新项目内,这事,我得去问问上面看。
过云:此事上面也没搞过,你有没有以前的案例可以给我们参考参考的。
(倒!我这有早拿来了,还来咨询你啊。)
自此明白,原来红头说的这东东只是天上的月亮,看得到摸不到的啊。
晕!!!晕!!!晕!!!
注:企业性质:大型中外合作食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