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我国驻德经济商务参赞处.
http://de.mofcom.gov.cn/article/200311/20031100144264_1.xml
食品安全问题是全球目前普遍关注的重要的问题。尤其近年来在欧洲乃至在德国屡屡发生的严重危及人体健康的事件,更加引起人们的惶恐和不安,例如:前年爆发的震惊全球的疯牛病和继后出现的二恶英,口蹄疫,都给人类带来无法估量的巨大的灾难和经济损失。此外,不断揭露的或进口或本国产的某些动物源食品含危及人体安全的抗生素或激素;生态食品被禁用的农药污染;甚至一些食品中农药含量超标等丑闻事件均除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广大消费者面对如此多的食品安全问题不得不对食品进行小心的挑选。这也是为什么人们普遍认为近10-20年来的食品没有以前那么安全的原因了。总之,食品的安全问题已引起全球的广泛关注。
面对上述层出不穷的问题和全球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系数不断提高的要求,如何保证食品的安全和如何打消消费者认为食品不安全的恐惧心理,增强安全感,便成为德国政府及食品加工和食品销售行业面对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德国联邦消费者保护部在《2002年食品和农业政治报告》中强调:消除食品安全中的国家赤字是国家和欧盟层面上消费者保护政策的重点。食品和农业政策的目标是:在德国,要在民众当中重塑对食品安全的充分信任。
对消费者在食品方面的保护
1.在研究层次的保护措施
设立欧洲食品局是欧盟委员会在2000年11月提出要制定食品法通则和要求;成立欧洲食品局(ELB)和制定食品安全程序三项建议的核心。这一建议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专业的意义。该局的任务是:为欧盟委员会和各成员国在对食品和饲料产生直接和间接影响的所有方面,在专业的基础上提供咨询和从法律角度上提供支持。另外打算,让该局独立地提供这些方面所有问题的信息并对已证实的风险发出提醒(科学的鉴定,数据的调查和分析,查明新的风险和现有科学设备的网络化)和进行险情交流。而对风险的管理依旧按欧盟的协定由欧盟和成员国的主管机关负责。
该局的主要职责是为直接和间接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提出自主及专业的建议。该局职责广泛,可覆盖食品生产及供应所有阶段。从初级的生产,动物喂养,到食品消费者的供给。
它在全球范围内收集信息,关注科技的新发展。它会共享其研究发现,并从蓬勃发展的互联网上广泛听取意见。该局不仅与各阶层的专家及决策者合作,而且在职责范围内要与公众直接沟通。
此外,还规定:该局还应抓食品,动物保护和动植物健康和转基因产品的问题。欧盟委员会现有的各小组也应该合并到该局。德国政府完全支持成立食品局的建议。
另外,德国联邦风险评估所和联邦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局作为公法不独立的机构在2002年1月1日也率先各自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这样在德国的研究所—组织范围内为欧盟,联邦和州之间在完成食品法律规定,检查和监控任务的协调和合作上营造了较好的前提条件。
欧洲食品局的成立,特别是在欧盟基本规定基础上确定伤害健康的保护措施。应该说在欧盟范围内提高了食品的安全性和重新赢得了消费者对食品的信任。
在德国发生疯牛病之后,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消费者不受疯牛病的侵害是政府的紧急任务。联邦政府在许多可能的情况下,超出欧盟的规定,采取一系列的规定和措施:
*对所有超过2岁的待宰牛必须进行疯牛病的快速检测;
*增加禁止用于食品、饲料和肥料生产的反刍动物的有害清单;
*屠宰和加工企业必须通过适当的程序,排除经有害物质造成污染的风险;
*更加强化了加工脱脂肉的规定;
*重申禁用动物蛋白和动物脂喂养家禽的规定。
此外,联邦政府在专家的参与下,制定了对疯牛病,雅克什病和类似疾病研究方案。2001年初成立了隶属联邦动物卫生检疫所的新型动物瘟疫病原体研究所。
2.对食品质量和安全方面采取的措施
德国政府基于消费者对质量要求的提高,宣布要搞出二种标识:生态农业的质量保证标识和传统生产食品的质量标识。由此来确定对可信的质量和安全发展方向。
1).生态标识
2001年9月初,由商业,协会和政策的大联合向公众提出了生态农业产品的标志。迄今为止的许多生态农业产品的标志对消费者来讲不够透明。新的标志一目了然,它使消费者很容易把生态农产品与其他食品区分开。
2).食品质量和安全标识(QS)
该标志目前先从肉类和肉食产品试行,取得成功后,将在整个食品范围内推开。
前不久,该标记已在商业中开始启用。消费者可以从打上《食品质量和安全》新标识购买到从生产直到商业流通的各个环节都经过严格把关的放心食品,该体系的基础是与不断提出的新的要求相适应的共同制定的标准。检查标准的遵循和执行将由独立的和中立的检查体系给予保证。如果出现问题,按此标识还可追查到发生问题的具体环节。食品质量和安全标识是目前在德国实施的《食品质量和安全体系》的具体体现。
食品安全的法律依据
德国对食品的安全与质量保证是依靠广泛的,具体的法律规定来得以实施的。
2002年2月21日,欧盟《通用食品法》生效启用。这是欧盟历史上首次采用这样的通用食品法。德国通常是执行欧盟和本国的两套法律法规。但德国本国食品的法律法规比欧盟的要严格些。
欧盟新法的关键目标是建立通用定义,包括食品的定义,并制定重要的食品法指导准则及合理目标,以确保高度健康安全。
欧盟委员会追求的目标是,伴随着制订《通用食品法》,在欧盟内,使得食品的安全达到最高的标准和通过较高的透明度在食品政策上重新赢得消费者的信任。除建立欧洲食品安全局外,欧盟委员会的《通用食品法》包括如下要素:
1.确定对从饲料和食品“从农田,家畜圈到消费者的餐桌”的整个食品链的通则和要求,除了主要概念定义之外,特别对下列诸点提出普遍性的准则:
*预防措施的原则
*食品和饲料的追查性
*对食品和饲料安全的要求
*食品和饲料企业的责任
2.对危及健康的保护措施(如驾驭危机,拓宽快速预警机制和处理防止不安全的食品和饲料的流通。)
欧盟委员会和所有成员国应该恪守对危机管理措施的权限(如:果断的措施,禁止市场销售或者限制性销售)。快速预警机制的拓宽应该囊括整个食品链包括饲料在内。快速预警机制将由欧盟委员会在欧洲食品局和所有成员国的参加下以网络形式进行。
对食品的监督问题
1.霉菌问题
霉菌,即所谓的毒枝霉素(Mykotoxine),它能引起人和牲畜中毒的反应。目前,在欧盟范围内,在法规上规定了对被毒枝霉素污染的食品中允许含量的最高值,但目前,还不能确定,何时在欧盟内能确定食品中其它的毒枝霉素的最高的含量。在这种情况下,德国制定了食品中其它毒枝霉素的国家最高含量标准(在粮食,粮食制品,生面团制品,面包及其它烘烤食品中的脱氧玉米赤霉烯酮(DeoxynivaleolZearalenon)的最高含量,在苹果汁,苹果酱,糖水苹果中的Patulin的最高含量,在玉米和玉米制品中的伏马菌素(Fumonisine)B1,B2的含量及在炒咖啡和速溶咖啡及除葡萄外的水果干中的宗曲霉毒素A(OchratoxinA)的含量。
作为限制农产品中的毒枝霉素辅助性的措施,除制定最高含量外,还应制定出研究,避免和尽量减低食品中的毒枝霉素发生的预防性纲领(例如:土壤的整治,品种的选择,植物保护和仓储条件),而这些都应在农村通过指导赋予实践。
2.农残最高含量问题
对于动物源性和植物源性的食品中农药问题,欧盟通过欧盟准则的形式不断加以限定。自2000年11月欧盟发布对农残的最高含量的第5次修改后,在短短的1年内又发布了8项杀虫剂对粮食,动物源和某些植物源性食品,包括水果和蔬菜最高含量的欧盟委员法规。德国通过对农残最高含量的必要和广泛的修改,也发布了对农残含量经过6次修改的官方法规。
除此之外,在欧盟范围内还第一次制定了在各种食品中重金属铅,镉(从2002年4月5日生效)和二氧化物和呋喃类的最高含量的规定(从2002年7月1日生效)。
2001年欧盟委员会在对德国的检查中认定,它对农残的检查和对兽药的监控方面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主要是在执行上不到位,把欧盟的法律转化成德国的法律也不完整。对监控负责的州已经克服了这方面的许多不足。此外,联邦政府还致力于通过修改肉类卫生法,禽肉卫生法,食品法和日用消费品法及其它法律措施来落实关于农残检查的法规。另外,建立联邦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局可以对残留的检查范围达到统一,实现对监控和改善透明度及对风险管理。
3.兽药的问题
关于兽药与食品安全问题,应该追求在保护消费者的意义上,尽可能从牲畜获得无兽药残留的食品。对抗生素抵抗力增加的危险性还很难估计。因此,联邦政府遵循这样的目的:使用兽药时,特别是对提供食品的牲畜,应减少到不能再改,治疗所必须的计量。为了做到对兽药使用的透明和可理解,对牲畜饲养者的纪录责任规定进行了修改,代之的是所谓的存栏簿,从2001年9月24日起,牲畜饲养者必须把给提供肉类的牲畜的服药情况记录该簿。这有助于遵守规定的期限和以此造福于消费者的健康。
为了摸请病源起因的抗药性情况,将建立广泛的国家级监控体系。在德国兽药范围抗生素的用量概括和在国家和国际间的数据收集和利用体系也要归属于上述监控体系内。
4.转基因食品和新型食品的问题
为了协调在各个成员国内的一些现行法律规定和最大程度上保证转基因食品对消费者的安全和透明,欧盟委员会就转基因食品和饲料的批准,特征和回查性提出了二项建议。
新食品和饲料规定(NOVELFOOD/FEED-VERORDNUNG)的建议包括如下要点:
*对转基因生物体食品,配料和添加剂以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批准,安全性的鉴定和特征的全面规定;
*其特征不再单单依据终端产品的转基因生物体的分析证明,还要看随货的证明体系。对此,欧盟委员会提出了“追查”的新规定。
*规定了0.9%的界限值,该界限值是对食品和饲料中的转基因生物体成分容限值,这样它无须受基因技术特殊批准和标识责任的约束。但使用该界限值的前提条件是进入物流领域要证明在其转基因潜质中不涉及到有意污染或技术上是不可避免的污染。除此之外,对转基因的潜值要提供欧洲食品局的科学鉴定。
*申请批准不再向成员国提出,而要向未来的欧洲食品局申请。关于批准的决定是由欧盟委员会会同成员国在调节委员会做出。
*目前对转基因食品进入物流的简化的程序(通告)废止,实质上,它和传统的食品被等同看待。
*批准申请和审理过程制定的文件,今后一般可以使用。公众有机会对审理表明态度。
*批准期限为10年,到期后可再延10年。
*被批准的产品要在公共注册处登记。
*不论是可以作为食品还是饲料使用的产品,只能作为双重目的同时被批准。
5.关于辐射处理,添加剂和香料的问题
——辐射处理
关于对食品用电子,伽马-X射线,中子或者紫外线光处理的规定从2000年12月从欧盟的各项规定转换为德国的法律。今后,用电离光处理干香草和调料的这些商品或含有这些物品的食品进入物流,要经过德国的批准。
辐射处理只能用被批准的辐射设备来进行。另外,对辐射处理规定了严格的技术要求。对于辐射处理要有详细的说明。除此之外,辐射设备要定期受官方检查。辐射设备由州来批准,因为州对食品监控负责。此外,州还对辐射设备的法律上的批准负责。同时还规定了从第三国进口的严格条件。
经过辐射处理的食品及含辐射成分的食品必须做出相应的标记。此要求适用于对向消费者提供的散装或者包装食品,在食品的成分中被辐射过的配料部分。
对干香草和调料的辐射,99/2/EG号准则做了逐级补充规定清单,对定指的商品允许做那些辐射。联邦政府对一些食品却拒绝进行辐射。鉴于各成员国看法不一,欧盟委员会对补充清单还提不出建议。在清单未被终止前,所有成员国都可以维持在99/2/EG准则发布前所规定的条件下批准的对其他类食品,干香草和调料的辐射。当然也允许德国和其他成员国保留禁止和限制这类食品贸易的规定。也就是说,德国禁止对干香草和调料的辐射及禁止经此处理的食品进入市场的规定依然有效。
——添加剂
2001年7月10日生效的添加剂使用规定的修改将是德国法律对添加剂的唯一的标准。由此,对消费者在指定的糖精和其他作为色素和糖精的添加剂方面的保护得到了改善。
——香料
伴随香料规定的修改和2001年6月关于面食规定的废止,首先出于对消费者的健康和保护考虑,将在食品生产和食品的香料生产时禁用Methyleugenol,Erstragol.。
6.食品添加剂
德国食品添加剂每年的销售额约2.5亿欧元左右,市场意义非凡。但由于欧盟成员国内各国的法规不同,造成了德国许多进口的添加剂不能进入市场。因为按官方的检测,一些添加剂按其成分,标识和鉴定不能归类到食品类,而是应归属到药品类。结果导致了多宗法律上的经济官司。
欧盟委员会在2000年的7月提出了欧盟成员国内食品添加剂法律规定相适应的建议,藉此减少欧盟内的贸易障碍。该建议包括:
a.食品添加剂的唯一定义。
b.被允许使用的优质的维他命和矿物质的清单。
c.在符合生物安全和效果的前提下,确定上述物品的广义概念。
d.特别的识别条款:每日的推荐的消费量
在明显超过推荐消费量的情况下,对有关危机健康状况的说明。
e.相关产品首次进入市场时在主管机构的登记
计划条款中加强了在食品添加剂在使用时对消费者预防性的保护和健康的保护。德国联邦政府表示欢迎并认为试用时在主管机构的登记的方法不仅促进了市场产品的透明性,也有利于国家监控。2001年9月此政策得到了消费者协会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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