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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QS的几个问题,请各位高手指点。谢谢!! [复制链接]

1#

      按国家QS相关规定,对于已进入QS无证查处期的食品或材料(以下称为产品),生产厂家未取得QS证书不得生产,下游的食品加工厂也不得将该产品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

      1、A产品2006年1月1日开始无证查处,甲厂准备于2007年8月开始生产A产品:

       1)甲厂应该在什么时候具备了什么条件(购入设备后?试制出产品后?)后下开始申办A产品的QS证书最佳?

       2)由于从申办到取证至少要110天,如果试制出产品后再申办,是否得停下来等取证后再批量生产销售?

       2、B产品2007年9月1日开始进入无证查处期,乙厂使用B作为原料,B的供应厂家丙厂已于2007年7月15日开始申办B产品的QS证书,但9月1日显然未能取证,乙厂和丙厂分别应怎样做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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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试制出产品后再申办,因为要有产品发证检验,期间产品标注试制产品。

2、乙厂暂时不得选用丙厂的B原料。

这样好象也不好操作,这里有时间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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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多谢楼上指点!再问:

1、标注试制产品的产品能正常销售吗?

2、是不是乙厂必须换有QS证的供应厂家,而丙厂必须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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