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内外出现了很多过期食品处理不当所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例如:北京沃尔玛超市的过期食品不知为何进入市郊的黑超市销售,过期食材"再利用" 日食品丑闻频发导致信任危机等等。同时,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的《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提出,食品销售者应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工商总局出台这一规定,表明了国家对过期食品的处理问题的重视。过期食品的处理,已成为一个亟需规范的问题。
以下是讨论中观点的汇总。
一、网友们分析了当前我国在过期食品处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困难核问题,主要包括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政府的监管难以执行。网友们列举了现在企业处理过期食品常用的方法手段,不合理的手段主要有回收重新新包装,更换标签后再销售,或者作为其他产品的原料。也有网友指出了企业对食品保质期的制定缺乏科学依据。
网友yiyunting:主要的问题是无法可依、执法不严。中国政府存在的最严重问题是当有利可图时每个部门都想插一脚,但是需要负责任时就都说不在监管范围内。虽然有点跑题了,但这就暴露出事时没有部门肯出来面对。当然,日本处理食品垃圾(还有其他垃圾也是)很有一套,但不只是国民素质比较高,而且国家政府在推动垃圾分类处理上花了很大的力气。现在台湾也效法日本处理家庭的垃圾分类,但效果就远没那么好了。
网友sunlinqing2000:过期食品如果没有坏,一般都回更换标签重新上市,过期高档肉制品可变成低档肉制品,低档肉制品可变成高温火腿肠,过期牛奶可变成奶粉,过期奶粉可以用水化了再变成奶粉等等。
网友常青树:我们做过火腿肠类的产品,凡是过期的厂家全部回收更换。所以凡是市面上的都能回到厂子里来。对于这部分回收产品的处理是:已经变质的全部炼制工业油,尚有利用价值的将肠的外皮全部剥离,并将肠体打碎,卖给固定的养殖场当饲料用了。
网友漂一: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不能利用回收原料、半成品、成品重新制成产品的规定,但实际上国家相关检测机构、执行机构目前也无法进行监督检测和执法检查,许多企业目前的操作,包括许多大型企业,由于企业的本质决定(企业的本质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了企业不可能把回收的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报废处理,基本上是重新投入生产中,制造产品中去。如去年的“回奶”事件、今年的“皖毛毛粽子”事件。许多媒体都进行了报道,但这些报道并不是执法机关最先查到的,而是企业内部或新闻单位最先揭发出来的。
网友南帝潇潇:我国大多数食品企业在对于过期食品处理问题上很不完善,就我第一个实习的方便面工厂,在保质期日期前一个月经销商送回工厂,重新拆封、包装、喷生产日期、再销售。
网友hiv:很多食品就是这样,快要过期时更换包装,就像是月饼销售期顶多就一个月,节后都去哪了呢?不是有生产厂家用了陈年的月饼馅吗?所以这要我们的监管部门采取一定的措施去监管,那些面包呀,饼干、泡面等可以送到养殖厂去,这样应该可以减少一些损失。
网友xueerzijing:食品的保质期在很多厂家来说,都是很模糊,都没有经过测试确定的,不是照搬别人的,就是随便写的。商家要主动将过期食品下柜,厂家也应该对产品负责到最终消费。有哪个厂家对自己的产品做过顺向追溯?有没去了解过自己的产品有没有过期了还在货架上?监督是需要,我觉得还是提高生产厂家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主动负责更重要。当然这在中国是很难实现的,这就要求国家用强制手段,我觉得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如果处罚的费用高过处理过期产品的费用,谁都会权衡利弊的。
网友清茶幽幽:其实很多产品的保质期很不合理。有的为了安全起见,可以保质一年的,定8个月保质期,到了保质期,还照吃不误。如冷冻食品,多长的保质期?-18摄氏度,一年?18个月?两年?-18摄氏度如何保证?如果不能保证-18摄氏度,那又如何呢?有的产品,生产者自己都不明白,模仿别人弄个保质期,殊不知质量管理不到位,保质期内就变质了。所以,建立合理权威的保质期确定机制,是研究过期食品处理的首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