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西乔家栅 苦心经营二十载  忽视商标成“李鬼” 夏石福 甘传荣  (2004.10.14)

     近段时间,本报记者不断接到消费者反映,称在江西市场选购月饼时,碰到两种不同“版本”的“乔家栅”月饼。一种为江西乔家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另一种则是江西龙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知谁真谁假。带着消费者的疑问,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江西乔家栅成“李鬼”记者调查发现,江西市场上确实有两家“乔家栅”月饼在商场、超市中销售。从包装上看,江西乔家栅食品有限公司与江西龙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月饼都突出“乔家栅”三个字,后者“乔家栅”则标有注册商标,并特别注明“百年乔家栅江西独一家”字样,非常醒目。   江西龙冠食品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刘建平告诉记者,经过两年多的努力,今年4月份龙冠公司终于获得上海乔家栅饮食食品有限公司的授权许可,成为江西境内惟一有权使用注册商标“乔家栅”的企业。但近来发现江西乔家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月饼也标注“乔家栅”商标,严重侵犯了龙冠公司的合法权益。为此,7月23日,龙冠公司向江西乔家栅发出律师函,要求江西乔家栅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带有“乔家栅”商标字样的产品。   收到律师函后,江西乔家栅食品有限公司并未退却。8月10日,江西乔家栅食品有限公司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江西龙冠食品有限公司停止使用“乔家栅”商标。8月24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民事裁定书。法院认定,江西龙冠食品有限公司能够提供商标证据,依照法律有权使用“乔家栅”商标。至此,近二十年苦心经营,让“乔家栅”商标名扬江西大地的江西乔家栅食品有限公司成了“李鬼”。   商标、商号相同惹争执江西乔家栅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勇志向记者介绍说,1985年,江西乔家栅就开始与上海乔家栅、上海杏花楼联营,当时上海有两家乔家栅,“南市”乔家栅和“徐记”乔家栅,且共用这个品牌,这时的江西乔家栅就引进了这个老字号。但当时的江西乔家栅是与“南市”进行的合作,后来,商标被“徐记”注册成功,龙冠公司的商标就是受后者授权的。   陈勇志说,“乔家栅”是江西乔家栅食品有限公司多年经营的著名字号(商号),在消费者心中地位颇高。且经过近二十年的市场运作,公司已发展了遍布江西全省乃至省外的销售网络。该公司的商号为“乔家栅”,但公司注册的商标是“滕王阁”。他认为,这与上海乔家栅品牌在江西的授权使用并无冲突,江西乔家栅并没有侵犯龙冠公司的商标权。   江西商海律师事务所孟庆泉律师告诉记者,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不同的企业可能拥有相同的商号,前提是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相冲突。上海、南宁、西安、南昌等地都有名为“乔家栅”的企业,但各自的商标则不同,如江西乔家栅的商标是“滕王阁”。由此可见,商标具有全国排他性,商号则具有地方排他性。   刘建平认为,江西乔家栅食品有限公司可以使用“乔家栅”作为企业字号(商号),但有一个正确合法使用的问题,前提是不得侵犯“乔家栅”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江西省内  任何企业在其产品包装物、宣传广告、店面招牌以及一切用于营销的宣传手段,采取以下文字方法均属冒牌侵权行为:1.××乔家栅;2.××乔家栅月饼;3.整条文字中对“乔家栅”三字变换色彩或放大字体进行突出误导消费者;4.单独使用“乔家栅”。   江西乔家栅应切换品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江西乔家栅如今陷入“为她人做嫁衣”的境地,是值得深思的。原江西乔家栅食品厂是一家国有企业,其体制弊端导致经营者没有主体地位,经营行为短视,企业缺乏发展战略,经营者缺乏品牌观念,没有认识到品牌的重要性。   在以往的经营中,江西乔家栅食品有限公司在产品包装、宣传上过分强调乔家栅(商号),而对于企业商标“滕王阁”的宣传和使用则有点“羞答答”的感觉。这导致了该公司商标意识被淡化,给企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主体的行为必须在法律的范畴内进行。陈勇志告诉记者,痛定思痛,江西乔家栅将改变过去的经营理念,处理好商标与商号的关系,并切换品牌,一定把公司注册商标“滕王阁”做大做强。

                   摘自<<中国食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