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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州计划在食品包装中限用全氟化合物
 PFOS在美国——美国加州SB1313法案
美国加利福利亚州正计划出台法规禁止在食品包装中使用全氟辛烷磺酸(PFOS)(PFOA)全氟辛酸。参议院法案1313(SB1313)“产品安全:全氟化合物”如能最终通过,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加州生产、销售、分销任何与食品接触的物料中所含的PFOA、PFOS或PFOA、PFOS单体浓度不能超过10ppb(ppb即十亿份之一)。
 PFOS在欧盟——欧盟2006/122/EC指令
2006年12月17日,欧洲议会和部长理事会联合发布《关于限制全氟辛烷磺酸销售及使用的指令》(2006/122/EC),规定欧盟市场上制成品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的含量不能超过质量的0.005%,这标志着欧盟正式全面禁止PFOS在商品中的使用,该禁令的过渡期为18个月,各成员国应于2008年6月27日开始实施限制措施。

 全氟化合物的危害
全氟辛烷磺酸(Perfluorooctane sulfonates-PFOS)以阴离子形式存在于盐、衍生体和聚合体中, 2002年12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召开的第34次化学品委员会联合会议上将PFOS定义为“持久存在于环境、具有生物储蓄性并对人类有害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