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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将分3类管理 明年起质监部门全年抽检覆盖全部产品
日期:2004-10-28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李明

  记者今天(9月27日)从省质监局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广东省质量监督部门承担原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卫生监管职责。

  广东质监部门已投入1000万元购进检测设备。从明年起,将每年对全省所有食品产品至少巡查一次,重点监管的每月一次,而且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将被区分为A、B、C三个等级并对其进行巡

查和回访。不论是监管中发现的现象,还是群众举报的,凡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和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的行为,都将及时依法予以查处,最迟不超过12小时,构成犯罪的则移送公安机关。

  大力整治见成效

  有关人士指出,目前广东食品生产环节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迫切需要解决。据对1192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调查,员工10人以下和家庭作坊式的占93.6%,产品无执行标准的占61.7%,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的占90.7%,证照不全或无证无照的占40%。而且,食品中使用违禁物质的问题较突出。

  据统计,我省各类食品及实施卫生许可制度的相关企业有17397家。其中首批实施QS的5类食品生产企业共8741家,而符合QS发证条件的仅1326家,已领证的仅占15.2%。在食品监督抽查方面,有108家不合格的食品企业被立案查处。

  经过近年来的大力整治,我省一批食品质量得到提高。如大米的合格率从2001年的50%提高到2003年的86.7%;腊肉腊肠合格率从40%提高到91.7%;果冻从12.8%提高到80%。对于农药加工咸鱼、沥青鸭、吊白块腐竹等食品问题,今年省质监局在全省确定了10类食品和79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比较集中、质量问题突出的区域作为整治重点。今年前9个月全省质监系统查处食品生产经销单位1674家,捣毁窝点80个,查获假冒伪劣食品货值965.99万元,销毁假冒伪劣食品货值136.2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21宗。

  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为履行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广东省质监局将对全省食品加工企业采取普查建档、定期巡查、回访、实施QS准入、完善监督检验以及及时打击查处违法行为等六大监管措施长效监管食品安全。今后,广东各地质监都将与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建立巡查联动机制并作巡查记录,其中,名牌、免检的企业每年巡查一次;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和质量较稳定的企业半年巡查一次;帮扶企业每季度巡查一次;重点监管的每月一次。

  扩大企业普查范围

  食品企业普查范围将扩大到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7大类与食品相关的加工企业,并且根据食品企业证照情况,区分为A(证照齐全)、B(证照不全)、C(无证照)三大类,每年都将更新一次食品企业信息,实行分类管理,无证照的将建议有关部门取缔。

  同时,广东质监部门还将改变过去只选择部分食品类别和品种进行检验的做法,从明年起抽检时要确保全年抽样检查覆盖全部产品。

  另据悉,广东将尽快建立广式食品地方标准体系,重点是广式腊味、广式腌制水产品、广式凉果、广式凉饮等系列产品标准,今年还将投入1000万元购置先进的食品分析检测仪器,提高对农药残留、苯、汞、铅、镉等重金属含量、黄曲霉素等重点指标的检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