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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使用问题

大会就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使用问题进行了讨论,来自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的谢华民高工和来自小麦粉协会的专家介绍了该局主张禁止在面粉中使用过氧化苯甲酰的理由,食品添加剂标委会秘书处介绍了过氧化苯甲酰的安全性评价结果、CAC及其他国家的使用情况,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张玲萍处长介绍了来自其他国家的意见。专家结合上述汇报情况对该问题进行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综合该添加剂的JECFA评价结果、CAC及其他国家允许使用情况、目前收集到的各方意见表明,GB2760中规定的该食品添加剂在面粉中具有促进面粉后熟等作用,因此禁用该添加剂的科学依据不足。主任委员、卫生部卫生监督局赵同刚局长在讨论总结发言中指出保证消费者和食品安全是各界的共识,但是目前并没有科学依据表明该添加剂的使用会带来安全问题,国家粮食局及小麦粉行业协会作为主管部门可以在行业提倡不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加强行业监管,避免滥用问题的发生,同时,中国作为WTO的成员,应该尊重JECFACAC对食品添加剂的评价结果和标准规定,尊重其他国家提出的评议意见。因此,委员会讨论认为取消过氧化苯甲酰使用的依据不足。

2、关于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引用CAC JECFA质量规格标准问题

会议讨论后一致同意如果引用的是CAC认可的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则标明引用CAC的标准,如果JECFA制定未经CAC认可,则引用时标明是引用JECFA标准,并表明JECFA讨论通过的年代、通过该标准的会议届次、标准的出处等。

表示形式分别为:

引用CAC标准:本标准等同(修改、非等效)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食品添加剂名称(英文版)-JECFA第X届(xxxxx年)

引用JECFA标准:本标准等同(修改、非等效)采用FAO/WHO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食品添加剂名称(英文版)[JECFAX届(xxxxx年)]

3、关于加强标准立项、标准体系建设问题

会议讨论后建议标委会加强食品添加剂的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标委会在标准立项中的作用,通过标委会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建议食品添加剂相关标准项目的立项过程中应充分征求标委会的意见,建议标委会各部门在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上报等过程中与秘书处加强沟通。

会议在完成所有议程后圆满结束,全体代表对全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对本次会议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附件1: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29次年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审查意见

附件2: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29次年会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审查意见

附件3: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29次年会审查通过的香料新品种

 

 

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二00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