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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卫生部:食品安全职能明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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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7日是第30个世界卫生日,57岁的邵明立首次以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身份出席当日在北京召开的“2008中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大会”。

  在10年前,邵明立从卫生部药政管理局局长一职,调任新成立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任副局长。

  对于这场分而后合的改革,邵明立的评价是:“医药合并的‘大卫生部’制改革,将更有利于药品在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安全保障,有利于医疗卫生改革。”

  卫生部统管食品安全

  比照已经公布的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去年年底卫生部长陈竺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提交的医改报告,可以看出,原来需要由两部门协调制定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今后将由卫生部统一负责组织制定。

  除了医药外,另一个重点是食品。由于食品安全关乎民生,被称为是从农田到餐桌涉及职能部门最多、责权利最难扯清的监管领域。

  五年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筹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责。然而,这个统筹部门自上而下没有食品安全监管队伍,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制定,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消费流通环节,分别由农业、质检、工商、卫生几个部门分水而治。

  此后,阜阳奶粉、苏丹红等食品安全事件,显示了各部门之间协调机制的软肋。

  大卫生部成立后,明确由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并相应对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进行整合。

  4月8日,机构改革后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首次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颜江瑛表示:“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的健康和生命的安全,作为政府的权威部门及时地发布相关信息是一个重要的职责,所以我们的新闻发布会不会停止,而且还会越来越规范,发布的内容越来越丰富。”

  基层对接的难题

  在毗邻而居的国家卫生部和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层面,这次改革,无须重新挂牌,无需部门迁址,也无须大的人员调动,因此看上去一切平静且顺理成章。颜江瑛说,“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正在对“三定方案”(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进行研究,待有关部门批准确定后,会向社会公布。”

  然而,在地方因涉及卫生监督和药品监督两支队伍的职能调整,面临一些实际难题。

  4月18日,北京市药监局局长方来英被任命兼任北京市卫生局局长。这似乎是“大卫生部”制改革折射于地方的一个巧合性的前兆。不过,内部工作人员均表示,目前大部制改革,还停留在部委层面的“三定”方案讨论中,短时间内不会涉及省级以下的行政职能跨部门整合。





  作者:魏铭言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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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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