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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报一个进口的保健食品,看了药监局网站上说的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但有很多部明白的地方,谁知道给详细说说,不胜感激啊!

问题1:

第14项说:要提供生产国或地区有关机构出具的该生产企业符合当地相应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
第17项说:要提供生产国(地区)或国际组织的与产品相关的有关标准
以上这两项具体指的什么呀?也需要进行国内外公证机关的公证吗?

问题2:

第19项说:其他有助于产品审评的资料

我知道报国产保健食品需要提供原料供应商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供销合同、购货发票、原料检验报告等,那么报进口产品也需要提供这些吗?这些资料的原文和译文都要加盖原料商的公章吗?那么包材是否也需要提供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供销合同、购货发票及检验报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4 14:47:07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