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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口市场,人们越来越多地关注食用水产品的安全。
欧盟最近提出了一些有关虾的氯霉素污染的新规定。进口虾货中一旦被查出含有氯霉素,将立即遭到拒货,甚至销毁。
人们可能会分析,0.1微克/千克(每千克虾中含千万分之一克氯霉素)的微量污染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问题在于根据欧盟相关法规的底限,这一水平的污染足以造成拒货,甚至使货物遭到没收并销毁。因此,在虾的养殖和加工过程中,不得在任何时期以任何剂量使用氯霉素或者含氯霉素产品。这包括,养虾塘中防病用的强化饲料和添加剂、加工设备的消毒剂,都不得含有氯霉素成份。与虾接触的人也不能使用氯霉素,即使是在家中用于治疗疱疹或眼部感染。
一、欧盟理事会决议2001/699/EC(中国,越南)和2001/705/EC(印度尼西亚)
2002年1月25日,欧盟先后通过两个决议,即2001/699/EC和2001/705/EC,对从中国、越南和印度尼西亚国家进口的虾采取自动扣留并进行批检的保护性措施。决议的内容如下:
1.根据97/78/EC欧盟指令第22条,从第三国进口的某些产品,如若出现或者正在传播可能对动物和人体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因素,必须对其采取必要的措施。
2.在从中国、越南和印度尼西亚进口的食用虾中检测出含有氯霉素。
3.由于食物中含有的氯霉素将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对产自或者经由中国、越南和印度尼西亚的虾必须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对人体无害。
4.本决议将根据中国、越南和印度尼西亚当局提供的担保,以及成员国作出的检测结果进行复查。
该决议进一步规定:
第2.1条:欧盟成员国需采用合适的抽样方案和检测方法,对每个集装箱的虾进行化学检验,以确保其对人体健康无害。特别要注意检测是否存在氯霉素。
评论:由于缺乏明确的欧盟标准,欧盟委员会交由各成员国负责选择合适的抽样方案和检测方法,并确定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氯霉素污染程度和水平。
第3条:除非检测结果符合第2条要求,否则成员国不得批准进口。
评论:欧盟委员会交由各成员国负责审定什么是“符合要求”的检查,并决定如何处理未经批准进口的货物。
第4条:执行本决议所需的任何费用应由发货人、收货人或其代理商承担。
评论:比利时当局规定,出具每份健康证明书需对500箱以内的虾货抽样7份,500到1200箱抽样10份,1200到3200箱抽样15份。每份抽样的色谱分析需花费120美元,持续二到四个星期,这期间集装箱必须滞留在港口。这样的规定足以使出口商望而却步,实际上是全面禁止进口。
二、理事会决议97/78/EC(1997年12月18日生效)
本决议制定了有关对从第三国进入欧盟的产品进行兽医检查的指导原则。
第一章??检查的组织与结果的处理
第17条第2款:无论在何时何地,一旦主管当局依照本决议所规定的检查,发现产品不符合进口条件,主管当局需要同货主或其代理人协商作出如下的决定:
1.从所在的边境检查站将货物运出欧盟区,发往允许货主前往的地区。最大期限为60天,这包括兽医和健康调查的时间在内。
2.或者,如果不能将货物发送出去,或60天的期限已满,货主必须立即同意将货物销毁。
第二章??保护性条款
第22条第1款:如果在第三国境内,出现动物疾病、传染病或者其它任何可能对动物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现象,或者出现任何严重影响动物和人体健康的因素(特别要根据兽医专家的发现或边境检查站的检测),委员会应根据事态严重性采取以下措施:
(1)暂停从所有或部分相关第三国进口。
(2)对来自所有或部分相关第三国的产品,设立特别条件。
(3)在实际发现的基础上,拟订恰当检测的要求,特别是对公众或动物的健康有严重风险的产品,根据检测结果,应增加检验的频度。
第22条第2款:若本决议所提供检测的结果表明,某项进口货物可能对人体或动物健康造成危害,主管当局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没收并销毁有问题的货物。
(2)立即通知其它边境检查站和专家委员会。
三、理事会规则(EEC)2377/90(1990年6月26日生效)
本规则规定了确定动物源性食品中最大药物残余的程序:
第1.1条:本规则采用以下的说法:
1.药物残余:残留在动物性食品内所有的药物活性残余。
2.当确立最大残余限量时,要考虑到来自植物饲料和外界环境的药物残余。
第5条:动物源性食品中,由于某种药物活性物质的任何残余都将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而无法确定其最大限量时,这些物质应包括在附录四之中。
附录四??无最大限量的药物活性物质(10种)
Aristolochia spp.、氯霉素(Chloramphenicol)、氯仿(Chloroform)、Chlorpromazine、秋水仙素(Colchicine)、氨苯砜(Dapsone)、Dimetridazole、甲硝哒唑(Metronidazole)、硝基呋喃 Nitrofurans(包括呋喃唑酮 furazolidone)、Ronidazole。
虽然现在只是从中国、越南和印尼进口的虾中发现氯霉素微量污染,但是对来自各个产地的虾类产品(特别是养殖虾),欧盟都会加强对抗生素类物质残余的控制。世界所有参与水产贸易的企业或政府,都有必要采取措施使虾产品不得在任何时期以任何方式接触氯霉素之类的物质。因此,我国应加强在养殖水产品中对各种饲料和药物等投入品以及养殖环境的监控,以确保我国的对虾生产和质量达到出口国的要求。
泰国是世界上对虾养殖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出口第一大国。针对中国、越南和印度尼西亚在对虾出口中出现的问题,泰国内阁最近采取紧急措施,将欧盟所列为禁止使用的10种“无最大限量的药物活性物质”禁止在其国内使用,同时,泰国也禁止进口任何含有此10种药物的动物性产品包括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