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修订果汁饮料的标准
2009年6月2日,巴林标准计量管理局发布修订果汁饮料的标准。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海湾标准(GSO)“果汁饮料”的条款7.1和8(包装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草案规定如下:
1.最终产品应当包装在不影响其特性的适当和清洁的容器中。
2.该产品应当占容器水容量的至少90% v/v。
草案同样还详述了标签要求,诸如:
1.水果含量的百分比
2.在某种产品全部或部分由浓缩果汁制成的情况下,应做如下声明:“由浓缩果汁制成的果汁饮料”。
3.如果该产品含有2克/千克以上的二氧化碳,应当在标签上标明“含二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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