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食品业17件驰名商标被重新认定
在国务院有关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统
一部署下,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行动方案,保护注册商标专
用权专项行动目前已进入严厉查处侵犯驰名商标权益案件阶段。国家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于日前公布了在这一阶段认定的62件驰名商
标。其中,涉及食品行业的驰名商标有17件。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是国家工商总局今年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的三大重点任务之一。按照部署,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今年7月中
旬以后要陆续开展三次集中整治行动。7月中旬至9月中旬,全国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开展了查处食品、药品商标案件和涉外商标案件的集中
行动;9月中旬至11月中旬,开展了查处侵犯驰名商标和证明商标、
集体商标专用权案件集中行动;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开展查处非法
印制及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违法案件集中行动。
据了解,在近期的第二阶段行动中,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
管理案件和商标异议案件中共重新认定了62件驰名商标。其中,涉及
食品行业的商标17件,包括食用油行业的“鲁花”,酒业的“衡水”、
“宋河”、“珠江”、“拉萨”,奶业的“秦俑”、“雅士利”、“
李子园”等。餐饮行业曾备受关注的“小肥羊”和“皇城老妈”商标
被侵权案件也有了最终定论。
(200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