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衣兜里,我的指头偷偷地亲吻着那些纸张
  
  
  青春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不知道有没有谁界定,即使有,我也不会怎么关心。因为我觉得,按年龄和时间来界定青春多少有些可疑。我觉得青春似乎并不是指我们生命中的那一段年轻时光,它只是我们精神的一个姿态,心灵的一种感受。在我忽然中年的时候,我曾经以为青春离我远去了,我青春的末梢已经黯淡枯黄。不过自从我南下深圳,在我面对工作生活中一些具体困难的时候,我依然听到了心中激越的鼓点,因而有一种喜悦——是的,那是激情的回归带给我的喜悦——我微笑着喃喃自语,用一种坚毅而兴奋的男低音:来吧,我本来就是来挑战的,越过你们这些障碍,我就又进了一步。
  我知道,当我还在渴望进步的时候,我的青春就还在,尽管我已经不再年轻。
  我的这种生存状态,很容易和我生命的早年对接起来,和我那早已远去的青葱岁月对接起来,中间则是大片的荒芜。而今我蜗居在上梅林新村,在那间月租900元但只能容身的小房子里,每天晚上健身回来,心很快就静了下来,如一叶苇草,无声无息地就航渡到了当年的河岸。
  就在眼前了,那一切并不遥远。
  那是1977年,我们不知怎么就高中毕业了。我高中是在横沟市毕业的,那所学校说得准确清楚一点应该是湖北省石首市大垸中学(后来行政区划变来变去,学校名字也变成了横沟市中学,现在只有初中了)。那时候学制只有两年。我在横沟市只读了一年半,高一的第一学期是在泥南中学读的。我转学是因为我的父亲。他是个乡村裁缝,后来当了农夫。在我读高中的时候,我的已经做了国家教师的长兄想办法给年迈体弱的父亲找了一份相对轻松的活路——到横沟市中学看守小农场。横沟市中学当时还有一个大农场,离监利的流港很近了,这个小农场则位于横沟市镇的拦河坝村,种植一些蔬菜,提供给学校食堂。我转学到横沟市,就是为了给父亲做伴。
  我对学校留下的记忆不多。我刚去的时候没地方坐,和另两个同学挤在一条板凳上。可能是因为我作文好还是怎么的(那时候没学数理化),很快就当了班上的团支部书记,经常要办黑板报,给班上办了,还要给学校办。高二的时候我们被分成红医和机电两个班。红医班是学医的,那是主课,每周十几节课,都是请的横沟市医院的医生来讲课。你别小瞧了那些医生,他们都是文革前的大学生,因为文革才发配到我们这小地方来。其实以我们那种懵懂顽童听这些人讲课,感觉是有点奢侈的。我还参加了学校的演出队,到石首县城搞过一次中学生文艺会演,我和一个女生朗诵那种口号似的诗歌,另一些人根据诗句的内容表演各种造型。此外就是对女生的暗恋。那时候我们无论怎么喜欢一个女生,都是不敢表达的,这一点我将另外写一篇,记录我们那个时代特殊的情爱与躁动。
  班上有两个同学给过我特殊的友谊,说来好笑,他们示好的方式都是请我吃东西,开了我人生吃喝交友的先河。一个叫朱崇明,他爸爸是供销社的炊事员,有一次我们到离学校十几公里的柴山去砍了一个星期的芦苇,回来的时候他特意招呼我和他一起走,原来他爸爸给他卤的火腿还没吃,他要与我共享。那是怎样的美味呀!我少年时代的一次最难忘的盛宴是在路上,在行走时进行的,那些美味从舌尖直抵内心,留存至今。还有一个同学叫沈伦乾,有一个星期天,他邀我去了他家,他父母不在,他自己做了饭菜招待我。我觉得桌上的莴笋很好吃。他告诉我:“我放了好多油,当然好吃啦!”这两个很善良的人,后来日子都过得不好。朱崇明在农行工作,得了糖尿病,提前退休了。沈伦乾当兵几年,回乡后混得很不如意。我在《石首日报》工作的时候,有一次特别惦记他,远远跑到他家去看他。他家里的那个穷啊,现在真是很少见到了,临走,我悄悄放了100元钱在桌上,用碗扣上了,免得走的时候拉拉扯扯。
  那时候王崇新和我坐一条板凳。他是班长。我们的友谊开始于我的一篇作文,那篇作文是刚粉碎了四人帮,要我们表决心好好学习之类的,其中有一句说粉碎了四人帮,“讲台上的每一个粉笔头都在黑板上欢跳”。老师在台上大大夸奖,王崇新在台下给了我一张纸条,后来我们上课的时候就一直互递纸条,无所不谈,影响了学习,却建立了友谊。赵业荣是另一个班上的,个子挺高,是玉树临风的那种。我毕业后当了民办老师,赵业荣和王崇新则回到学校复读了。我当时不想复读,觉得家庭太穷了,我应该挣工分。我当民办老师的时候经常跑到母校去找他们。我们总是在谈文学,不知怎么的,我们似乎一下子都爱上了文学。有一天我们还去照相馆合了影。为什么要合影?当时的动机似乎比较模糊,后来一想,我觉得就是为了证明我们已经成了朋友,得有个庄重的仪式。在那个贫乏的时代,我们贫乏的想象力只能想到合影。
  他们的复读很快有了成效。一年后赵业荣考上了江汉石油学院,王崇新考上了石首师范。我们那一届还有一个同学,是个漂亮的女生,叫曹真知,她也考上了湖北农学院。这些考上了大学中专的人,一下子就成了名闻遐迩的知名人物,成了明星。我也参加了高考,没考上,还在村里当民办老师。朋友们走了,我虽然狂热地爱着诗歌,从早到晚潜浸在诗歌的意境里,但是枯寂的乡村生活还是多少使我感受到了一些失落。不过我似乎不是很着急,我总是自信今后一定会有那么一天,我还是要走到外面的世界里去的,去与他们为伍的。
  他们很快来信了,赵业荣还给我寄来了几本诗集,曹真知给我寄来了几本英语自修书,王崇新和我相隔不远,则时不时地跑到我的寝室里来谈论诗歌,很多时候是通宵达旦地谈。回去以后又写信,寄来诗作。赵业荣也是一首一首地写诗,一首一首地寄给我。在万籁俱寂的夜间,我拿着他们的来信,心里热乎乎的,在寝室里坐不住,就走到外面去,走着走着,心又凉了。我把手插在裤兜里,弓着腰,置身在村子里黯淡的灯光和远近不一的犬吠的包围中,有一种独立寒荒的况味。这种一个人在深夜的乡村土路上寂寞独行的感觉,非常奇特,有一点伤感,有一点忧愁,还有一点甜蜜。多年以后,我反复复制这种体验,寻找这种感觉。我写了一首诗,标题叫做《夜歌》:“朋友们走到远方的都市里去了,我的生活中再也没有了他们的歌唱。我把他们的来信藏在衣兜,手指头偷偷地亲吻着那些纸张。”
  我捏弄着那些信纸的友爱和温暖,还有我的处境的一点凄凉,在我的村庄里呆了五年,写了五本诗歌。在我20岁的时候,才忽然惊醒,意识到今后不能靠诗歌生活,才发愤学习数学,准备应考。艰苦卓绝的两年过去了,我考上了公安师范。人生处处,友谊依然。友谊是什么?这问题和爱情一样,和人生一样,难以找到标准答案。亚里士多德说过,“友谊就是栖于两个身体中的同一个灵魂”。那么,我们是不是有着同一颗灵魂呢?
  而今,我们都已经人到中年。赵业荣当了长庆石油勘探局的副局长,曹真知当了荆门一家法院院长,王崇新在一中当老师。我们前不久聚在一起,喝酒以后,觉得意犹未尽,大家提议去唱歌。赵业荣唱了一首《青春啊,青春》,那是当年的美丽再现;王崇新唱了《北京颂歌》,那是年少时的激情复生;我呢,忍不住唱了一首《恋恋风尘》:那天黄昏,开始飘起了白雪,忧伤开满山岗,等青春散场…|…
  我的意思是想说,我们的青春,我们如梦如幻的青春,还没有散场。
  


转自: http://www.ic37.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