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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茶饮料和水果罐头抽查结果 小企业安全意识薄弱  滥用添加剂问题突出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对茶饮料和水果罐 头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此次茶饮料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1. 8%(不涉及出口产品),水果罐头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6.5%。抽查 结果表明,大企业产品质量比较有保证,小企业安全意识尚待提高。 同时,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依然在两种产品中不同程度存 在。   此次茶饮料共抽查了天津、河北、上海、浙江、广东、福建、辽 宁、山东等8个省市59家企业的71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合格5 1种;水果罐头产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山西、黑龙江、上海、江 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四川、重庆、贵州等15 个省市37家企业的52种产品,合格45种。   近年来,茶饮料工业发展迅速,但市场上该类产品的质量参差不 齐。此次抽查结果表明,知名企业质量意识强,生产工艺合理,加工 制造水平提高,原材料把关和成品质量检验严格,产品质量安全有保 障。同时,这部分企业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是茶饮料市场的消费 主流。抽查中也发现,部分企业不重视或不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标 准,缺乏必要的生产设备和检验手段,产品质量安全没有保证。   茶饮料产品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   一是部分产品中咖啡因和茶多酚等重要理化指标不合格。茶多酚 和咖啡因指标是茶饮料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不同类型的茶饮料茶多 酚和咖啡因的含量必须达到相应水平,否则就不能称为茶饮料。本次 抽查中有5种产品的咖啡因、茶多酚指标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数的7 1.4%。甚至有的产品茶多酚和咖啡因的实际含量达不到标准规定的 三十分之一。造成茶饮料中茶多酚和咖啡因指标不合格的原因,主要 是原材料中茶多酚和咖啡因的含量不足,原材料检测把关不严格、生 产工艺参数与配料计量控制不严密,以及成品质量检验把关不够或缺 乏必要的检测手段等。   二是少数产品菌落总数超标。根据茶饮料的工艺特点,微生物指 标通常不容易超标,但本次抽查仍有少数企业菌落总数超标。出现这 样的问题说明该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淡漠,忽视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 产品质量没有保证。   三是部分产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规定,茶汤饮料 中不得使用防腐剂苯甲酸和山梨酸。此次抽查仍发现有2种产品违反 国家标准规定,超范围使用防腐剂。   四是部分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品中检出部 分食品添加剂,但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在标签上进行明示标注。另外, 部分产品标识标注缺少必要的产品属性名称,致使消费者往往从外观 上难以判断产品的真实属性。   水果罐头产品的抽查结果表明,大中型企业生产工艺规范,检验 设施齐全,产品质量把关较严。而一些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生产设 备简陋,生产条件较差,生产工艺不规范,关键点控制多凭经验进行, 部分企业不具备检验能力,产品质量缺乏保证。   水果罐头产品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   一是违规使用合成色素。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规定,水果罐头除装饰用染色樱桃罐头可以使用胭脂红色素外,其余 均不得添加合成色素。但是,此次抽查发现,有4种产品检出柠檬黄, 1种产品检出苋菜红,1种产品检出胭脂红等。柠檬黄等合成色素是从 煤焦油中分离出来的苯胺染料,本身并没有任何营养价值,在合成过 程中大多要经过硫酸和硝酸处理,而这两种酸中常含有一定量的砷和 铅,致使色素成品中也常残留砷和铅,经常食用色素含量高的食品会 对食用者的健康安全产生危害。   二是违规使用防腐剂和甜味剂等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规定,水 果罐头是不允许加入防腐剂和甜味剂的。抽查中发现,有11种产品使 用了甜味剂-糖精钠牞有2种产品使用了防腐剂。主要原因是生产企 业为了降低成本,以糖精钠代替蔗糖,提高产品甜度。同时,一些生 产工艺和加工水平又不高的企业,为延长保质期,违规使用防腐剂。     三是固形物含量和净含量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水果 罐头中平均固形物含量和平均净含量不得低于标签明示要求。本次抽 查发现有8种产品净含量不合格,2种产品固形物含量不合格。主要原 因是生产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偷工减料,致使这两项指标达不到标 准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