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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茅台酒不应该涨价的理由

 

201113,央视“新闻1+1栏目就茅台酒涨价问题作了专题报道。节目中经济学博士马光远发表的评论是:茅台酒涨价是应该的,但又公布一个限价令是不应该的。在他看来,茅台是种商品,有买有卖,只要买家买得起,卖家愿意涨多少是卖家自己的事。而且茅台是种奢侈品,理应价格高于普通的酒,犯不上羞羞答答地搞个根本不起作用的限价令。同时,他还援引外国的例子,说国外的好酒也有好几万块钱一瓶的,为什么就没人议论。

针对这位经济学专家的观点,笔者有不同的意见。笔者认为,茅台酒不应该涨价,而应该适度降价,理由如下:

1、茅台酒是种质量好、风格独特的好酒、名酒。但是,并不存在限制其产能的绝对性因素。所以茅台酒的产量只能限制在那个水平上的说法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虚构。也就是说,厂家只要放开生产,完全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产量提高100倍,供给增大,价格自然就会下降。而顶着国酒光环的“茅台酒”             理应为全国人民都享用的,否则就不是“国酒”了。从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角度看,茅台没有理由涨价,只有理由降价。

2、茅台酒作为中国白酒的龙头老大,具有风向标的作用。它的涨价,将带动白酒行业整体跟风涨价、加重消费者的负担,拉动CPI上升,不利于实现国家经济平稳发展的战略目标。

3、茅台酒的涨价,实质上是一种企业竞争的战略,它通过涨价的手段逼着别的白酒企业跟着涨价,而市场的购买力是有限的,涨到一定程度就会使得一些企业撑不下去,甚至倒闭,这样就巩固了自己的市场地位。但是,这种以垄断优势提高竞争水平的做法,从整体上会破坏白酒行业的健康发展。一些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与茅台不相上下的小酒厂就会倒闭,或被迫去做“假酒”,会导致白酒市场上优质的白酒越来越贵,但越来越少。消费者也更越来越难以喝到这种优质的白酒,便会选择其他的替代品,如红酒、黄酒等,中国白酒行业就会在总量上萎缩。

4、市场经济中的价格是由供需量决定的,但茅台通过“伪造”信息的方法,人为地控制产能,造成市场饥饿,这实际上钻了我们市场法规不健全的空子。如果将茅台的生产原料和工艺与其他的白酒的生产原料工艺全部公开,放在一起比对,并由权威的专家组进行公正评价的话,茅台酒不会有这么神秘的垄断地位,因为它并没有目前所吹嘘的那种神秘的“不可复制性”。

5、既然拿“国际惯例”说事,已经成了现在某些人论证一件事情的习惯,那我们就来说一说酒的“国际惯例”。比如国外的酒,比如法国的轩尼诗、人头马,它们确实有几万块钱一瓶的酒,但是那只是陈储到一定年份以上的酒,如20年或30年以上等。他们的普通酒也就一两百块钱(人民币)一瓶。同样,茅台也早就这么做了,例如他的三十年茅台酒卖到一万块以上,公众并没有意见。别拿外国人也有几万块钱的酒为茅台的涨价找理由,那是两回事。

6、一切商品的价格都不能背离商品的价值,而商品的价值是由成本决定的。供给与需求的关系式从属于价值与价格的关系的。这才是完整的经济学规律。以奢侈品为例,从表面上看,奢侈品的价格高的离谱,比如GucciLV等品牌的箱包,它是由万里挑一的设计师设计的。在选型时,光材料就试验过数种以上,一些顶级服装品牌的设计师,为设计一种流行趋势,提前两三年就介入到面料设计与生产领域,光为他们试制样式的面料,就花了大量的钱,这些成本都要通过他们产品的销售得到回收。可见,它们价格自然要远高于普通的服装。

再说到白酒,我认为,普通茅台市场零售价应该下调到每瓶500元以下,而他的年份酒可以适当提高。如果说中国也需要一种白酒作为奢侈品的话,也得有在品质上配得上奢侈品的白酒。普通茅台在产能上其实是无限的,材料、工艺上也没有不可复制的唯一性。因此,普通茅台不能承担起奢侈品的重任,而陈储一定年份的酒,例如十年以上的茅台,则是有成为奢侈品的条件的。首先是时间的不可重复性,为这种酒增添了价值。其次,这么长时间的陈储,占用的资金、消耗的管理成本应该在价格中得到体现。所以,它的价格理应高于普通酒。

结论:1、普通茅台应降价,它不是奢侈品。

      2、只有陈储多年的年份茅台酒才能成为奢侈品,它的价格应逐年上涨。

 

本文选自《休闲读品》网易官方微博之“天下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