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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拉网监管瘦肉精 严禁“健美猪”出栏入市 近日,央视315报道了“健美猪”惊现市面的过程,再一次引起广大民众对食品安全的广泛关注。由于生猪养殖户在加工饲料的过程中偷偷添加了一种叫瘦肉精的物质,从而使这种“健美猪”肥膘少、脂肪低。 违禁物质——瘦肉精


     其实瘦肉精是一类物质的俗称,该类物质由于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使肉品提早上市,降低成本而被不法分子当做饲料添加剂使用。不法分子常用的瘦肉精有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三种。


    国内外的相关科学研究表明,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常见有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特别是对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危害更大。长期食用则有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诱发恶性肿瘤。早在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公告,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瘦肉精。


国家农业部拉网式监测

     3月15日,农业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进一步加强生猪瘦肉精监管工作,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并重申严禁在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品,依法严查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正在开展生猪瘦肉精拉网式监测。
瘦肉精管控法规
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中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目录收载了5类40种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其中包括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等用作瘦肉精的物质。
 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使用瘦肉精养殖生猪,以及宰杀、销售此类猪肉的,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PONYTEST)